两月盗窃6辆车 一审被判15年
时间:2007-05-28 10:41 来源: 点击:次
新报讯【记者 李国惠 通讯员马新】在老乡指使下,伙同他人用T形开锁器偷车,2个月的时间内盗窃机动车6辆,总价值25万余元,日前,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刑15年,并处罚金13万元。
2006年7月至9月间,山东青年张强(化名)在老乡的指使下,伙同他人,先后在河北区乌江北里、月牙河街、增光南里、东丽区赵沽里等居民区内实施盗窃。在盗窃过程中,先用T形扁头开锁器将车锁打开,再用T形十字花开锁器将车启动开走,两个月的时间共盗得6辆机动车。经查,被盗车辆总价值25万余元。
2006年7月至9月间,山东青年张强(化名)在老乡的指使下,伙同他人,先后在河北区乌江北里、月牙河街、增光南里、东丽区赵沽里等居民区内实施盗窃。在盗窃过程中,先用T形扁头开锁器将车锁打开,再用T形十字花开锁器将车启动开走,两个月的时间共盗得6辆机动车。经查,被盗车辆总价值2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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