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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岁妇女自称遭老板殴打凌晨被弃街头(图)
时间:2007-04-18 10:01 来源: 点击:
56岁妇女自称遭老板殴打凌晨被弃街头(图)
刘玉美手上脸上都有伤

  早报讯 昨日凌晨2时,56岁的刘玉美独自站在街头,身边散落着随身行李,当她发现一辆110警车经过时,立即冲了过去,“民警啊,你们帮帮我吧!”刘玉美哭诉说,她从临沂市沂水县到胶南市王台镇一家具厂打工,1个月后,她要离开时,老板却把她的工资扣了大半,她前去理论反被殴打。凌晨又被丢在李沧区北九水路街头。

  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

  脸上带着伤的刘玉美告诉记者,她3月12日到这家家具厂打工。当时老板答应管吃管住,每月最少800元工资,还有记件工资。但入厂后,刘玉美发现每天要工作十多个小时。和她一起进厂的7名男青年都先后离开了,她为了给上大学的儿子交学费,向厂里预支了300元,只得坚持着熬到月末再走。

  到发工资的日子,刘玉美向厂里表示,她的身体不好,不能继续干了。发工资时,她发现不但没有加班费,而且连计件工资也没有,800元的保底工资扣掉210元的伙食费、50元的服装费和自己预支的300元外,只剩下240元。刘玉美说,她趁着厂里领导开会,想向老板问个清楚,没想到老板派人将她拖了出来。“有人在我胸口踹了两脚,还有3个工人围着打我,我用厂里电话报了警。”刘玉美说。

  厂方表示没有打人

  昨天,记者联系到当时出警的110民警刘警官,他称在现场看到刘玉美坐在厂门口哭,“我们当时要求家具厂老板先将刘玉美送到医院检查,第二天到派出所解决纠纷。”刘警官介绍说。

  刘玉美讲,民警离开后,老板称带她去医院看病,将她带上一辆白色面包车。凌晨时分,面包车停在李沧区北九水路附近一座桥头,车上的人将她赶下车。李沧民警随后帮刘玉美联系到家人。

  昨天,记者拨通了家具厂王厂长的电话,“我们厂有规定,工作一个月内的工人只拿最低工资,不拿计件工资,工作不满一年的工人辞职,厂里不包吃住,要扣伙食费和服装费。”王厂长说,是他送走的刘玉美,“首先,我们并没有打人;其次,我们给了刘玉美500块钱;我们不是将她遗弃在马路上不管,只是联系不上她的家人,只好将她送到李沧区一家旅馆门口。”王厂长说。记者询问刘女士脸上的伤痕是怎么回事时,王厂长称不清楚。(黄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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