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法学动态>
吉林全面禁止使用泔水饲养生猪
时间:2018-12-14 08:50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吉林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通告,要求全省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

  通告要求,生猪养殖企业、场(户)及个人不得到餐饮企业等餐厨剩余物(泔水)产生单位收集餐厨剩余物(泔水),不得从餐厨剩余物(泔水)收集运输、处置企业购置餐厨剩余物(泔水),全面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

  通告还要求餐厨剩余物(泔水)收集运输企业、处置企业建立相关台账,按照相关技术要求科学处理餐厨剩余物(泔水),严禁餐厨剩余物(泔水)通过收集运输或处置企业流向生猪养殖企业、场(户)或个人。

  此外,通告中还具体明确了城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对餐厨剩余物(泔水)各环节的职责要求,确保各环节紧密衔接。

  记者从长岭县等地了解到,目前基层已经加强对餐厨剩余物(泔水)的排查和清理,并逐步增加完善餐厨剩余物(泔水)清运车等设备,确保对餐厨剩余物(泔水)进行全链条管理。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