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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三市联防联控应对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
时间:2017-11-29 08:59 来源: 中国网 点击:

近期,湖南省长株潭地区夜间出现重度污染天气,大气污染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长株潭区域特护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发生,10月24日,湖南省环保厅已向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政府发函,要求采取紧急措施有效应对大气污染,并提出4条建议,包括:减少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执法检查,对钢铁、水泥、有色、化工、平板玻璃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大户采取停产、限产、错峰生产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30%以上,露天涂装工序停产;加强扬尘控制,在城市建成区和城乡接合部所有土石方开挖、运输作业暂停夜间施工,加强城市道路机械清扫、洒水频次;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对冒黑烟等高排放车辆禁止进入城区道路行驶;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待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后再取消应对措施。

10月25日,湖南省环保厅召集长株潭三市环保部门,对《长株潭区域特护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方案》进行讨论。《方案》提出,将在长株潭建立跨行政区域的环境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实现重点案件联合督查、信息共享。讨论稿中提出,在特护期内,长株潭三市的PM2.5平均浓度、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都有具体下降目标,对工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限产措施等都有定量指标;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散乱污”涉气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治理、移动源污染防治以及扬尘、油烟、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燃放等面源污染管理等,都作出了比较细化的要求。同时,对重污染天气的预报、预警、应急处理,也做了进一步规定。

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为2017年10月1日-2018年2月28日,共计5个月。在此期间,在长株潭区域可能采取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小锅炉淘汰等强化措施,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限产,对城区范围内火电、钢铁等统一执行排放标准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建立统一执法和预报预警系统,积极应对污染天气。(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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