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法学动态>
长春将实行出租车黑名单禁入制度
时间:2017-11-27 09:23 来源: 新华网 点击:

吉林省长春市24日起开始开展出租汽车综合整治行动,严查拒载、索要高价、强行拼客、倒客等违法行为,重点治理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医院、商圈等区域。长春还将建立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违法信息“黑名单”,多次违法人员禁止从业。

来自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的消息显示,本次治理将由综合执法支队、局机关干部、外县执法人员及公安人员组成近100人的联合执法队伍,成立3个工作组,对重点区域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严查出租汽车违法行为。对管理不到位、问题频发的出租车企业,将在全行业通报,并通过媒体曝光。

长春市在现有出租车投诉举报电话基础上,拓展了微博、微信等投诉方式,以便更加及时地处理广大市民的投诉举报。治理行动之后将建立从业人员违法信息“黑名单”,对多次违法从业人员实行出租汽车行业禁入制度,对涉事企业将按诚信考核办法记入档案,并将企业诚信考核情况定期通过媒体对外公布。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