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大千世界>
如何看待年轻人的“低欲望”倾向
时间:2019-08-15 19:03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七夕”刚刚过去,人们从美好祝福中发现,当前城市里,年轻人的结婚年龄越来越推迟,在一些发达地区,初婚年龄甚至已上升到了30岁以上的高位。例如,江苏省民政厅去年1月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江苏人平均初婚年龄为34.2岁,其中女性34.3岁,男性34.1岁。在生育率持续走低的同时,结婚率也在不断下探。 据民政部去年发布的《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自2014年以来,中国结婚率连续四年出现下降情况。2017年的结婚率,只有2013年的77%左右。人们发现,社会上容易获得自我满足的年轻人似乎越来越多,“低欲望群体”规模越来越大。那么,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们应该如何面对年轻人的“低欲望”倾向?昨日,记者采访了安徽大学社会学专家王云飞副教授。

  低欲望倾向与社会急剧转型相关

  记者:何谓“低欲望社会”?它有哪些特征?

  王云飞:日本经济学家大前研一在《低欲望社会》这部著作中,针对现阶段日本社会经济状况和特点,提出“低欲望社会”这个概念,表现为人口减少、失去上进心和欲望的年轻人越来越多。结合日本学者的观点,根据我国研究者界定的内涵,在此可简单地将“低欲望社会”概括为,作为社会主体的年轻人,物欲、成功欲、结婚欲、生子欲等有所降低。

  要弄清楚“低欲望社会”特征,我们还需要对概念的内涵加以归纳,从人的需求层面来理解欲望:一是物质需求层面的欲望,二是精神需求层面的欲望(包括生理需求层面的欲望)。可以说,物质丰裕社会中的物质需求欲望表现为消费,而追求消费品质的过程便是在欲望指引下的行动。精神需求层面的欲望则表现在精神愉悦层面的追求,这种追求可以表现为物质消费带来的快感,我们所讨论的是超越物质的追求,即精神需求层面的欲望,这种欲望是在虚拟世界中寻求精神的快乐。生理需求层面的欲望表现为对婚姻家庭的态度,即可以在虚拟世界中用替代物来满足性爱体验,他们可以在“想象的家庭”中寻找家庭的感觉和家庭的温暖。

点击进入下一页

 

  记者:年轻人群体的低欲望倾向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网络化的,还是高度城市化?

  王云飞:如果我们用对物质和精神(包括生理)方面的需求来界定欲望的高低,那么,年轻人至少可以分为两类,一部分永远处于一种“高欲望”当中,而另一部分年轻人则表现为低欲望,或者后者正是在充分评估自己境遇的基础上,调整自己的心态,从而降低了物质需求,转而倾向于在精神世界中寻找归属感。经济发展带来物质的极大丰富,然而年轻人有限的消费能力并不能支撑消费欲望,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年轻人的生活方式已经表现为一种“低欲望”。

  在一定历史阶段,从年轻人的整体状态看,很多人正在将自己的心态调整到一种低欲望状态。应该注意到,这种表面的低欲望的背后是欲望的收缩或者欲望的转向,从而使得其呈现出“低欲望倾向”。应该说,年轻人怀有梦想,梦想以欲望的方式表现出来,满足欲望的过程体现出积极进取的精神。当前,我国社会尤其是城市社会的所谓“低欲望”倾向,主要表现在婚恋领域,而非表现在整个社会生活领域。因此,问题并没有如日本等西方国家社会所表现的那般严重。

  在我国,部分年轻人结婚年龄延后,与网络时代和中国社会急剧转型紧密相关,社会转型直观的标志便是城市化。城市化是个人发展的机遇,这一进程中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实现了梦想。城市生活刺激了年轻人的欲望,当城市不能满足那些被刺激而产生的欲望时,那么社会问题便产生了,只是城市将简单的社会问题放大了。应该说,“低欲望”的形成和网络化时代及城市化进程都有很强的关联性。

  低欲望有些是生活方式的选择

  记者:低欲望是不是人们“对抗焦虑”的基本姿势?它对社会有哪些影响?

  王云飞:“低欲望社会”之所以若隐若现地降临到年轻人的行为方式中,是因为他们对所处境况进行自我评估后,精神层面对现实世界做出的妥协姿态。这种妥协是顺从,不具有对抗性。但是,从消费时代所带来的消费焦虑看,低欲望的产生确实缓解了年轻人“求消费而不可得”的焦虑心理。

  同样,如果从利己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对社会的影响看,一定程度上,低欲望是利己的,因为低欲望不是一种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而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这种状态不利于激发公共精神。由此,也孕育着某种社会危机。另一方面,应该注意到,处于低欲望的年轻人绝不是在内心世界里没有了享乐、拜金的想法,恰恰相反,低欲望是自我选择,也是无奈的选择,享乐和拜金潜抑到内心深处。当条件成熟时,就会以更强的需要表现出来。

  可以这么认为,“低欲望”中确实包含一种内心的挫折感,是精神颓废的表现,既不尽自己的社会义务,也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在社会生活中采取一种漠视甚至逃避消极的态度。我们不必简单地将“低欲望”归结为一种“消极的表现”。每个人的选择都是基于一定条件基础上的理性算计。这种算计是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也是心态自我调节的一种手段。当一个社会处于低速发展状态时,高欲望或者说对物质和生理需求层面的追求不具有现实性。低欲望恰恰使得社会避免对有限资源的恶性竞争,可以认为这种所谓的消极是“社会有机体”的自我调理。

  但是,如果在一个本可以积极进取、有所作为的社会中,年轻人因为父母的娇惯和新媒体时代的到来而形成娱乐的泛化,由此表现为一种低欲望,那就是消极表现了。在衣食无忧时,他们在虚拟世界中追求精神满足,那么可以将这种状态归结为无志向的平庸。而当经济发展出现了周期性的低谷,因为出现一种挫折感,于是进行算计,从而选择了克制消费,这种状态不能简单地将其界定为无志向的平庸,但是可以肯定这个阶段的“低欲望”是缺少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

  工作一段时间去旅游是一种高品质的生活,是一种人生的境界,也可以是一种人生的通透和练达,同时也是对社会发展信心的一种表现。因为在他们的心中,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具有确定性和可预期性,所以才敢于将积蓄花完,并且有信心花完钱之后,依然可以迅速找到一份工作。所以,不能简单地将这种生活方式界定在“低欲望”或者“消极避世”的范畴。

  降低法定婚龄难以撼动“迟婚族”

  记者:有政协委员建议,将法定结婚年龄由现在的男22岁、女20岁降低到男女18岁,这是否可改变结婚年龄越来越大的趋势?

  王云飞:修改法定结婚年龄,并不能根本改变结婚年龄越来越大的状况。婚姻法属于一种独立法,很多情况并不具有强制规定性。

  当前,我国出现两种相反的趋势,一是农村地区的人们结婚年龄越来越小,二是城市适龄青年的结婚年龄越来越大。如果婚姻法把法定结婚年龄降低,只是对那些超前结婚的农村年轻人给予一种法律上的确认,并不能改变当前农村地区的婚姻观。而从城市年轻人的选择看,短期内法律规定也难以改变现有的婚姻观念。这个婚姻观念其实是社会基础变化的反映。我们在分析年轻人问题时,要有一个不同于以往时期的判断,即这一代年轻人大多是独生子女,而城市独生子女的个性在婚姻上表现为对绝对完美的追求,绝对完美追求的背后隐含着绝对的挫折。在这样的背景下,环境不能改变的话,观念难以改变。

  一种婚姻观念的形成是建立在集体心理基础上的,是社会长期发展的结果。当这种观念有了民俗习惯和地方文化的意味时,法律就难以在短期内改变人们的这种“类文化”的行为方式。这就需要培养人们的公民意识,使尊重法律法规、自觉担当社会责任成为一种习惯。这种带有情怀和责任的行为则是教育潜移默化的结果。也就是说,要使得人们的行为方式有所改变,一种是通过权利和义务关系来调整,另一种便是培养人们的责任意识。

  记者:为何年轻人在虚拟空间活动越多,在现实生活中结婚登记的欲望越不高?这对未来社会的婚恋模式和社会伦理会带来哪些影响?

  王云飞:虚拟世界包罗万象,能够提供给年轻人的不仅有游戏、休闲和娱乐,还有大量的信息,生活在虚拟世界仿佛能够找到真实世界的感觉。如果说传统社会因少信息和少娱乐而使人“度日如年,百无聊赖”,那么网络化时代,沉浸在虚拟世界中则是“不知老之将至”,年轻人在眼睛“一睁一闭”中便成了大龄青年。

  当然,对结婚年龄,我们应该放在一个时代的大背景下来考虑。技术层面的改变一方面使得年轻人可以通过诸如“性爱机器人”等方面的技术满足生理层面的需求,另一方面技术也能够让精神层面的欲望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这种由技术带来的精神满足类似于精神麻醉品类药物对人精神的支配,能够带来快乐的最大化。因而这种满足可以让一个人超越物质短缺时代对物质的需求。正是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传统的家庭观念和物质追求便成了年轻人次要的满足。

  从现实层面看,当性爱机器人出现并可以跟正常人恋爱甚至生孩子,那么会影响到现实婚姻,从而加剧现实婚恋的低欲望。可以确定,未来的社会将会出现一个多元化的婚恋模式,一种新的伦理必然在悄然中走进我们的社会生活。我们将不得不面对这种模式带来伦理变化而形成的巨大冲击。

  总之我认为,如果“低欲望”的出现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社会生态出现问题时的自我调节,那么,这种“低欲望”是一种正常反应,可以让社会不断消化其不利因素、利用其积极因素。如果“低欲望社会”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结构出现了问题,那么应该通过宏观调控,积极调整经济结构,让年轻人在积极进取奋斗过程中能够有获得感、成就感。如果年轻人担心婚姻、生育和未来孩子的教育可能降低他们的生活品质,那么,就要在立法上消除这种担心,并且在政策上给予充分的保障。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