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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看得见管不了”到“看得见管得好”
时间:2019-08-09 17:01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鲁北镇小黑山村村委会主任司桂彬因在危房改造工程中优亲厚友,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

  事情还得从2019年1月鲁北镇监察办公室挂牌成立说起。镇监察办组建后不久,扎鲁特旗纪委监委就向其交办反映非党员村干部司桂彬的问题线索。随即,镇监察办围绕该问题线索展开调查。

  原来,2016年,在小黑山村危房改造工程中,施工方范某先后与18户村民签订了修缮加固施工合同。工程结束后,范某将合同复印件交给司桂彬,委托其办理相关事宜。司桂彬利用职务便利故意将工程以其亲属刘某的名义上报给鲁北镇政府。2018年12月,危房改造补助款拨入刘某的账户,原本属于施工方的3万余元危房改造补助款被扣留,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

  “旗纪委监委赋予我们监督权限和谈话、查询、调取等调查权限。监察办严格按照程序,提取了小黑山村村委会有关资料,走访村监察联络员,查实了司桂彬在危房改造工程中优亲厚友的事实。”鲁北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徐辉表示。



“这一案件的查处对非党员村干部产生了很大的震慑,以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对这一类人员的问题是‘看得见管不了’,现在‘既看得见更能管得好’。”

  改变源于改革。2018年10月,为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苏木乡镇、街道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开展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全区各盟市统一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向苏木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与苏木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并明确监察范围为苏木乡镇、街道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辖区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经派出监察委员会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同时,赋予苏木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监督、调查、作出政务处分决定、提出监察建议等职权。

  扎鲁特旗纪委监委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统一要求,结合当地的工作实际,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中聘任监察联络员队伍,覆盖到所辖全部嘎查村,重点监督村级干部落实上级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村级“三资”管理、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等工作落实情况,让监督直抵“最后一公里”。

  “用群众身边的人监督群众自己的事儿,就像是装在家门口的‘探头’,专门盯违法乱纪的村干部。老百姓支持,监察联络员更有干劲儿!”徐辉比喻说。

  除聘任监察联络员外,该自治区所属苏木乡镇、街道监察办在实践中摸索出一些适合自身实际的监督方法路径。比如,有的地区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中、力量互补、交叉办案”的原则,以“片区组+监察办”的模式,把苏木乡镇、街道监察办划分为若干个协作片区,由旗县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担任联系领导、统一调度,着力破解监察办人员力量薄弱、分散难题;有的监察办为当地监察对象建立“政治生态活页夹”电子档案,对监察对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做到监察对象底数清、情况明,使基层监察工作有的放矢;有的建立健全考核考评、工作流程、内部监督制度,为基层监察工作规范履行提供制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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