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6日从山东省公安厅召开的“云剑”行动追逃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省公安厅公开悬赏缉捕50名重大逃犯,对提供有效线索或在抓捕工作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每抓获1名在逃人员,省公安厅将奖励2万元(人民币,下同)。
山东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槐国栋通报,自公安部组织开展“云剑”行动以来,山东公安机关全警动员,把涉严重暴力、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毒涉拐、涉电信网络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的逃犯作为缉捕重点,实行分片包干、包案督导、挂牌督捕等机制,深挖细查逃犯藏匿线索,做到逃犯一天不到案,专班一天不撤销、缉捕工作一天不停止。同时,注重发挥智慧侦查威力,实施多警种同步上案、集中研判、重点布控,在逃人员纷纷落网。
据悉,公安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专门联合印发《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明确规定了2019年10月31日前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五种具体情形。
目前,山东已有多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并得到宽大处理。警方希望在逃人员认清形势、抓住机会,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也正告那些包庇、窝藏、资助犯罪嫌疑人逃匿的人员,尽快向公安机关坦白交代犯罪事实,如实提供逃犯有关情况,接受依法处理。
山东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李民介绍,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省公安机关自6月13日至10月31日,开展以“打诈骗、抓逃犯、保大庆”为主题的“云剑”行动,此次省公安厅悬赏100万元,公开缉捕50名重大在逃人员就是此次行动的重要举措。“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形成围剿逃犯浓厚氛围,打好追逃人民战争。群众发现在逃人员、获悉犯罪嫌疑人下落或者线索后,应当勇于向公安机关举报,但要注意自身安全,加强自我保护,不要贸然处置,最好是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公安局、派出所当面举报。”
自6月13日开始至8月15日,山东省公安机关共抓获各类逃犯2506名,其中,公安部A级通缉令逃犯1名,B级通缉令逃犯4名,命案逃犯12名,八类严重暴力犯罪逃犯89名,涉黑涉恶逃犯537名,电信网络诈骗逃犯351名;潜逃10年以上的逃犯14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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