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人保、司法三方联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时间:2010-05-19 17:46 来源: 点击:次
以往工会负责企业调解、人保局负责劳动仲裁、司法局负责人民调解的独立作战格局将在北京被打破。记者近日从北京市司法局获悉,北京市18个区县将全部在今年年底前,建立起由上述三方联合成立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由政府出资聘请专业律师,为职工免费提供调解、咨询等服务。目前已有北京市朝阳、海淀等8个区县正式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据了解,自2008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北京市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今年前5月已出现3.8万件劳动争议案件,是去年同期的2.5倍,而95%以上的劳动争议双方并没有接受调解,导致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压力越来越大。为了将劳动争议化解在源头和基层,北京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司法局整合三方资源,共同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
按照北京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北京市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北京市将在各个区县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街道、乡镇的司法所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室。同时,由北京市总工会出资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免费为职工提供援助、调解服务。按照计划,每个区县的调解中心将至少配备2名律师担任专职调解员,街道、乡镇调解员上岗前则须接受专业培训。日后,北京市、区县两级劳动仲裁机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将申请仲裁的案件转送同级“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先行调解;如未能达成协议,则仍然按照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时间顺序接受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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