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央政法委今天召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新闻通气会,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通报了《意见》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并就《意见》中与百姓权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在现阶段出台这个《意见》?它的基本精神是什么?
答:近年来,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汇聚到政法机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比较突出。从2004年开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全国政法机关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行了集中处理,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全国涉法涉诉信访总量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多数地方的涉法涉诉信访高发势头得到遏制,总体上呈现稳中有降的局面。但是,必须看到,涉法涉诉信访占全国信访总量的比例仍然较高,进京访、重复访仍然偏多,政法机关解决问题的力度和效率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强烈期待还有差距。为了切实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努力实现涉法涉诉信访形势的明显好转,中央政法委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意见》。
《意见》的基本精神是,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工作目标,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坚持把问题解决在源头,坚持依靠基层解决问题,坚持靠法制解决问题。《意见》提出了加强源头治理、完善调解衔接、强化排查化解、规范工作流程、下移工作重心、完善终结机制、落实司法救助、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责任查究等一系列重要措施,力争树立相信和依靠基层,不到北京也能解决问题的导向;树立来信与来访一样受到重视,一样能够解决问题的导向;树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无理不能违法上访,有理也不能违法上访的导向,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司法权威的有机统一。
问:《意见》在方便群众反映和解决问题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意见》提出了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如:
中央政法机关对进京上访量比较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派出接访组或巡回接访组,并对外公告,就地就近受理督办依照信访条例和司法程序,可能到中央政法机关上访的问题。
省、市、县级政法机关主要领导干部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接待群众来访,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轮流接访,确保每周有一天安排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定期接访的时间、地点要及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