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视频资讯>
哈医大杀医案被告判无期 法院未认定存在“医院
时间:2012-10-20 09:10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被告人李梦南在庭审现场

“一起因冲动而引发的暴力事件,毁了两个家庭,两个年轻人,一个惨遭杀害,一个身陷囹圄,案件折射出当前医患关系的紧张以及社会转型期的矛盾积累,但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解决问题不应采取暴力手段,远离暴力,呼唤理智,让我们的社会少些凶暴之气,多些和平,这起案件,值得全社会引以为戒,也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

——央视

N据新华社电中新综合

昨天上午,哈尔滨市中院对哈医大一院一名医生被杀、三名医生受伤案进行一审宣判,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被告人李梦南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68万余元。法院对辩护人所提医院存在过错,应对李梦南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梦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死一人,并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梦南因对医生的治疗建议产生误解,连续刺杀多名医务人员,造成严重伤亡后果,应依法惩处,对辩护人所提医院存在过错,应对李梦南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

李梦南作案后逃离现场,回到入住的旅店,后与其祖父到哈医大一院门诊包扎自身伤口,其间既无主动投案的表现,亦未委托他人代为投案;被害人于惠铭报案后公安人员赶赴哈医大一院,李梦南对此并不知情,且其被抓地点亦非其作案现场,故不能认定李梦南自动投案。

李梦南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东清、赵春云、王宇、郑一宁所提赔偿请求中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梦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东清、赵春云经济损失人民币338815.50元;赔偿王宇经济损失人民币318304.54元;赔偿郑一宁经济损失人民币24941.42元。

案件回放两年六次就医未愈17岁少年行凶

2012年3月23日9时许,李梦南与其祖父李禄到哈医大一院五号楼五楼风湿免疫科治疗李梦南所患强直性脊柱炎。此前两年中,李梦南曾六次到哈医大一院治病。

“发病的时候我非常痛苦,腿部、膝盖和胯骨都特别疼、肿,行动不便。”李梦南曾表示,他家离哈尔滨挺远,家里条件也很困难,爷爷还患有胃癌,一次次做检查加上人生地不熟等因素,让他和爷爷都非常辛苦。

因李梦南还患有继发性肺结核,故医生建议先治愈肺结核,再治疗强直性脊柱炎,李禄对此表示理解,但李梦南对治疗方案产生误解,认为医生故意刁难不给其看病,遂产生杀人之念。

当日16时许,李梦南在哈医大一院住院处附近购买了一把水果刀,来到该院风湿免疫科医生办公室,持刀刺该科实习医生被害人王浩(男,殁年28岁)颈部一刀,刺医生被害人王宇(男,32岁)头面部及左腕部数刀,刺实习医生被害人于惠铭(女,25岁)头部一刀,刺医生被害人郑一宁(女,30岁)面部一刀、右耳部一刀。

事发前刚刚收到香港中文大学博士录取通知书的王浩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王浩系生前颈部被刺致右颈静脉损伤,失血死亡。王宇头部损伤构成重伤、右眼部损伤构成轻伤、左腕部损伤构成轻微伤。郑一宁面部损伤构成轻伤,右耳廓、右前臂损伤构成轻微伤。于惠铭头部损伤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于惠铭报警,公安人员立即赶到案发现场,确认犯罪嫌疑人系李梦南。17时许,公安人员将作案后逃离现场、后与其祖父李禄又到哈医大一院门诊包扎治疗的李梦南抓获。

受害方:达到最低心理预期接受判决结果

王浩的朋友孙心毅对记者表示,行凶者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浩家人表示接受这个判决结果。“这个事件的情节太恶劣了,判无期是最低要求,虽然王浩家人依然很悲伤,但是这个事情总算画上句号了,家人也准备开始新的生活。”

对于判决中的附带民事赔偿,孙心毅表示,已经有“一分钱也拿不到”的心理准备,“我们也了解对方的家境,以前新闻报道中,被告的叔叔婶婶表示要用打工的钱来补偿受害者,但是实际上并没有行动。”

孙心毅说,每一次面对这个事情,对王浩家人来说都是痛苦和煎熬,昨天上午王浩的母亲在法庭上情绪很差。昨天对方表示可能要上诉,王浩家人虽然仍然无法走出阴影,但也只能被动地和他们把官司继续打下去,而且已经为可能到来的上诉委托了律师。

“若说满意,即使判死刑也不满意。”王浩的父亲王东清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但对方是未成年人,这已经达到法律的极限了,他尊重法律。如果对方上诉后改判,他也会继续上诉。

记者就判决结果致电哈医大一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说此案由司法机关负责。

被告方:“医院误诊”没被认定可能会上诉

被告李梦南的叔叔李春明告诉记者,法院在判决中没有对“李梦南自首”和“哈医大一附院有误诊”作出认定,他们对这两方面持有异议。李春明说,李梦南行凶后又回到医院包扎伤口,“外面诊所那么多,他要不想自首哪儿不能去啊,而且我们向法庭提交了CT片,认为医院存在误诊。”李春明说,但法院判决中没有认定这两方面,“我想是会上诉,但得回家跟父母商量一下。”

对于判决中68万多元的民事赔偿,李春明说,从始至终他们都觉得对不起受害者,他们有心赔,但是家里条件太差,至今还欠外债,恐怕有难度。对于之前对媒体说过的“会用以后打工的钱赔受害者”,他表示:“现在也是这个想法啊,只要对方谅解我们……”

李春明说,作为叔叔,他现在最关心的不是李梦南的刑期而是他的病情,担心李梦南的腿治不好恐怕会瘫痪。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