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视频资讯>
国内炒白银第一案开庭 全国近百人受骗
时间:2010-05-12 10:09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国内炒白银第一案开庭全国近百人受骗
“炒白银”案的受害人石将成至今仍拿不到赔偿。(资料图片)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越法宣)幻想着“钱生钱”,一男子将多年的积蓄拿去投资“炒白银”,结果损失16万。而与他有同样遭遇的就有96人,分布在全国各地,涉案金额高达1000万人民币。昨日非法“炒白银”的广东中人德锦经贸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幕后香港老板等9人,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出庭受审,均被指控为非法经营罪。据了解,因非法“炒白银”而被控罪,并被判赔偿受害人,此案在全国尚属首例。此次庭审将持续两天。

  “炒白银”屡屡“赚钱”

  在90多名受害者中,石将成是第一个举起索赔大旗的。2007年8月,他认识了20岁的老乡黄倩。黄倩说,尽管股市不景气,纸币贬值,但是黄金白银在全世界市场上一路看好,“把你的钱用来炒黄金白银,绝对有得赚。”石先生听得心动,便从自己的存款中取出了5万元交给黄倩,在该公司的财务处开了一个账户。当天晚上,黄倩高兴地打电话说:“你赚了,赚了6400元,加在了你的账户上。”随后,黄倩又称5万元本金太少,如果增加本金,回旋的余地会加大。于是27日石先生又取出5万元积蓄,交给黄倩继续交易。

  谁知这次一夜之间亏损了8万元。这个消息在几个月后,石先生对账的时候才发现。9月末的那几天,该公司的一位副总还约石先生吃饭,称情势大好,建议再增加投资金额。于是石先生再次拿出6万元给黄倩,继续让她操盘。

  接下来,黄倩继续为石先生操盘,一直都在亏损(石先生后来从打印的交易明细单中得知),但这期间,黄倩每次都向他报喜,称今天赚1000元,明天赚2000元,居然赚了好几万。这时候,石先生还蒙在“形势一片大好”的鼓里。

  16万投资转眼全亏空

  2007年12月20日,这家公司的副总经理杨欣突然打电话告诉石将成,他的16万已经全部亏空。石先生立刻赶到其公司,发现账户上只剩下了25000元。石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当月24日,石先生咨询律师,律师提醒其注意,这种公司很有可能是诈骗,于是又去工商部门查询,发现该公司并没有炒黄金、炒白银的资格。

  石将成意识到受骗,便向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报案,公安分局对中人公司副总经理杨芳等人立案侦查。

  网上发帖找到骗子下落

  由于找不到人,石将成将自己炒白银被骗的经历发布在了网上,并公布了该公司法人代表、部分副经理,还有黄倩等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帖子的后面还附上了杨欣等人的照片,请求知情人提供线索。

  终于,一位看到帖子的知情人给石先生提供了杨欣在惠州的办公地点,经过一番暗地调查,他终于提供相关线索,并协助警方抓获了相关被告。

  9名被告5人来自香港

  昨天上午,幕后香港老板和中人德锦公司的法人代表均出现在被告席上,他们是第一被告施训凯和第二被告孙文。38岁的施训凯是香港人,而48岁的孙文则是张家港人。9名被告人中,有5人都是香港人。据指控,从2006年至2008年间,共有96人受害人上当,而涉案金额竟高达1000万人民币。

  检察院指控称,众被告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经营境外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值得注意的是,一家为名“英皇网上金银有限公司”涉案,被告人施训凯称其是该英皇公司的总裁。

  作案手段 用虚假交易骗炒主“亏钱”

  记者昨日获悉,此案经广州市中院二审,法院已判决被告中人公司应将其收取原告的16万元返还给原告,并且还要支付利息,据法院判决书称,代理个人进行白银延期交收业务属于法律规定的特许业务,除要向主管机关申请并获批准外,还应向上海黄金交易所申请成为会员,但中人德锦既没有获得经营许可,又没申请成为会员,根本不允许代理个人从事该业务。

  经警方查实,中人德锦声称经营白银业务的网站(中亚贵金属网)服务器在香港,根本不可能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网络进行联网操作。中人德锦收取石将成的款项后,并没有将其真正投入市场炒白银,而是采取虚假交易的方式,雇佣操盘手在自建的网上进行虚拟交易,造成炒主资金亏损的假象。

  特别提醒 炒金银外汇慎防受骗

  业内专家提醒投资者,代理个人进行白银延期交收业务属于法律规定的特许业务,除要向主管机关申请并获批准外,还应向上海黄金交易所申请成为会员,而中人德锦既没有获得经营许可,又没申请成为会员,根本不允许代理个人从事该业务。

  但是,沿海发达地区存在着很多地下炒金银和炒汇公司,他们都打着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或者经贸公司等名号进行交易,即使他们并非诈骗投资者钱财,却因为不在国内法律法规监管之下而难受法律保护,因此,投资者应睁大眼睛,不要盲目轻信对方的花言巧语。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