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一些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已经让人十分无语和气愤的话,那么这种不遗余力帮着被整改对象瞒天过海的行为显然又恶劣了好几个“段位”。相关决策者怎能又怎敢如此?
近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公布了多起典型案例。其中,首个被点名的是海南省澄迈县毁坏红树林的问题——8月12日《中国青年报》的报道显示,早在2017年8月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时,这一问题就作为重点被提出,海南省的整改方案明确,全面恢复红树林生态系统。然而,澄迈县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盈滨内海不仅没有按照第一轮督察要求进行整改,反而顶风而上,肆意围填海、破坏红树林。最新报道显示,澄迈县主要领导带头做了深刻检讨,同时该县成立了红树林遭破坏问题整改小组,海南省政府成立了调查组。
如果只是敷衍整改、假装整改,“剧情”并不太令人称奇,因为自中央开展环保督察以来,这么做的地方不是个别。让澄迈县“脱颖而出”的,是其为保护相关违规开发行为做出的诸多“努力”——2015年以来,澄迈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申请撤销保护区、调整保护区范围来代替整改;2017年以来,澄迈县先后向海南省林业厅、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调整花场湾沿岸红树林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均未获批准;2018年12月,该县擅自按《澄迈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执行,实际已违规调整了保护区范围、土地性质,为旅游地产开发铺了路。
看懂澄迈县这波“神操作”了吗?
“说我在保护区里违规开发?”“好,我申请把保护区范围缩小、撤销”——没了保护区的身份,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开发了;
“不批准我调整保护区范围?”“好,我自己‘批准’,改变土地性质、改变保护区范围”;
“说红树林是被破坏而死?”“不能够,明明是‘病虫害致死’……”
面对中央的整改要求,地方上的正确做法和逻辑本应是,无条件停止所有违规开发生态保护区行为,恢复原貌,修复生态。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本该承担起相应的督促整改职责,澄迈县却反其道而行之,不但搞错了整改对象,而且对保护区“下手”,让保护区“阵亡”,让违规开发继续。
地方政府的“屁股”究竟坐在了哪一边?还能再向违规开发的企业那边歪得更明显吗?在良好生态和经济数字之间,究竟心系哪一边、选择哪一边?澄迈县似乎用行动给出了错误答案。
事实上,若干年前,在自然保护区划界时,某些地方为争取生态补偿资金而随意圈划,将一些保护价值不大的区域也划入其中。补偿是拿到了,经济开发却受限了。于是如今,一些地方又拼命想摆脱“保护区”的身份——不知道澄迈县的红树林保护区有没有这种情况。
一方面,红树林被称“消浪先锋”“海岸卫士”,无论在国内还是国际上,都曾帮助一些沿海地区逃过海啸、特大风暴潮的袭击。近年来,由于围海造地、砍伐等人为因素,其面积减少了不少。另一方面,澄迈县此前向海南省林业厅、生态环境厅提出的调整红树林自然保护区范围的申请,未获批准。这些都说明,澄迈县的红树林保护区并非可有可无、意义不大。如此现实语境下,当地保护违规开发的所作所为,让人不得不怀疑这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交易和合谋?在经济利益面前,生态保护区竟变得如此微不足道、可有可无?如果这样的行为都能被容忍、都不被严惩,如何能够拦住后来者、效仿者、追随者?
如果说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已经让人十分无语和气愤的话,那么这种不遗余力帮着被整改对象瞒天过海的行为显然又恶劣了好几个“段位”。相关决策者怎能又怎敢如此?
在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进程中,地方政府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应该站在谁的立场,本无须赘言。但偏偏有一些地方“坐歪了屁股”、站错了队伍,该做的没做,不该做的都做了。这样的整改,结果注定南辕北辙。
更让人忧心和焦虑的是,这种不仅给保护和整改“撤火”,还给违法违规行为“添柴”“站台”的行为,恐怕不只存在于澄迈,也不只发生在环境整改领域。只要涉及地方经济利益、只要企业财大气粗,就难免有一些地方政府的屁股就容易坐歪,这很值得我们警惕。
环保督察组的上述通报措辞犀利,而比措辞更重要的是后续问责,是让相关地方和人员为自己的胡乱作为、违法违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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