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人间百态>
长春传递“禁毒之火” 传承虎门销烟精神
时间:2019-06-26 21:44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吉林省暨长春市禁毒办组织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禁毒之火、燃动吉林”火炬传递活动,26日晚间在长春举行。火炬传递的火种取自广东虎门林则徐纪念馆,寓意林则徐“鸦片一日未绝,本大臣一日不回”的执着禁毒精神得以传承。

  当晚,长春市禁毒办在长春世界雕塑公园门前举行交接仪式。16时,身着戎装的长春市禁毒委常务副主任、禁毒办主任、公安局副局长刘省伦从吉林省禁毒办禁毒功模李文峰手中接过火种,交给长春市禁毒办副主任、公安局禁毒支队长于冲浪。

  于冲浪乘坐敞篷车高擎火炬,在18名全副武装特警及2名旗手组成的车队护卫下,经长春人民大街、解放大路奔向文化广场。


16时30分,火炬到达长春文化广场主会场。在主会场,经过5名功模代表、先进人物代表、领导代表传递,最终由长春市禁毒委主任、副市长、公安局长吕锋递交吉林省禁毒委主任、副省长、公安厅长刘金波点燃主火炬。

  当晚,吉林省禁毒委常务副主任、禁毒办主任刘培柱还为李玉刚颁发了“优秀禁毒形象大使”奖牌。

  “从我做起,坚决做到不吸毒不贩毒,不种毒不制毒,誓与毒品犯罪斗争到底,毒品一日未绝,禁毒一日不止。”李玉刚说。(完)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