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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判决离婚向法官赠送锦旗 称“终于解脱了
时间:2018-03-20 14:03 来源: 新快报 点击:

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陈雯婧 张梦颖报道 结婚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对于很多人来说离婚意味着家庭不再完整,也是需要莫大的勇气才能作出的重要决定。可在 3 月 15 日上午,被法院判决离婚的梁女士(化名)却特意委托他人将一面绣着 " 清官善断家少事 " 的锦旗赠送给珠海市香洲法院家事法官陈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网络闪婚后夫妻两地分居丈夫拒付家用
梁女士和李先生(化名)在 2009 年 9 月通过网上聊天认识,在半年后双方确立恋爱关系,不久梁女士发现怀孕,于是双方于 2010 年 8 月在珠海奉子成婚。在李先生的要求下,梁女士辞职回韶关老家养胎,并在当年年底生下一子。
李先生一直在珠海有稳定的工作和不菲的收入,名下还有一套房产,但对于毫无生活来源的梁女士和儿子,梁先生却偶尔只给母子俩几百块钱的零用钱,也不愿将梁女士及儿子接至珠海居住,平时也很少与梁女士联系。迫于生计,梁女士只好在老家独自抚养儿子,并靠打零工度日。时间一长,梁女士萌发了离婚的念头,并尝试与李先生沟通协商离婚,李先生却要求梁女士向其支付 5 万元,否则就不同意离婚,还很嚣张的声称 " 我法院有熟人,只要我不同意,就算你起诉到法院也不会判离,拖死你。" 梁女士无法继续忍受这段痛苦的婚姻,也为了让儿子将来有个较好的成长环境,梁女士于 2017 年 6 月向珠海市香洲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离婚
接到梁女士起诉后,香洲法院由调解员对双方的离婚纠纷进行调解,但因双方之间的分歧过大未能调解成功。2017 年 11 月 9 日,陈荣法官开庭审理了此案,查明梁女士与李先生开始是以网上聊天的方式认识,又因梁女士怀孕才结婚,缺乏感情基础。婚后不久梁女士就回到老家居住,与李先生长期分居,双方几乎没有共同生活过,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李先生在诉前调解阶段仍然提出以梁女士支付其 5 万元作为离婚条件,并未采取行动挽回夫妻感情。调解不成后,李先生既不到庭应诉,也未书面向法官陈述其意见,对夫妻感情十分漠视。
综合上述情形,法院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许梁女士与李先生离婚,婚生子由梁女士抚养,李先生每月向儿子支付抚养费 1000 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于 2017 年 12 月发生法律效力。
女子从痛苦婚姻中解脱向法官送来锦旗
离婚判决生效后,梁女士打电话向陈荣法官连连表示感谢。梁女士称自己已经被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折磨了 7 年,在婚姻关系存续的七年中,李先生一直对她和儿子不闻不问,她只能靠打工的微薄收入和娘家接济抚养儿子,关键是李先生一直不同意离婚,可是也从来没有采取任何改善夫妻关系、履行抚养义务的行动,自己也实在是拿不出他要求的 " 分手费 "5 万元。
梁女士表示,由于法官及时依法判决,使其能够从多年痛苦的婚姻中解脱,儿子今后的抚养费也有了着落。她还称赞因法官在判决书上进行了充分的辨法析理,使得李先生服判息诉,此后未再对梁女士进行纠缠或索要钱财。如今,她与儿子已经过上了平静的生活。因照顾儿子及工作原因无法抽身,梁女士特意委托自己在罗定的亲属赶到珠海,与委托诉讼代理人一起到法院向陈荣法官送上锦旗,对法官认真负责的办案作风和精雕细琢地制作裁判文书表示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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