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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半年内2次在更衣室被男子看光裸体
时间:2018-01-22 14:05 来源: 都市快报 点击:

重庆市民吴女士是个游泳达人,但最近在游泳馆的一次经历,让她极度尴尬和郁闷。

 

吴女士:“假如你是那个男的,你就站在我面前,然后就说,啊走错了啊,然后我一丝不挂,他就这样退出去了,然后赶紧说对不起,然后我就崩溃了。”

 

吴女士所说的尴尬一幕,发生在重庆皇冠假日酒店室内游泳馆的女更衣室里。事发后,吴女士立即报警,警察认定该男子是误闯了女更衣室。经过协商,吴女士与对方达成了和解。实际上吴女士已经不是第一次遭遇这样的事情,去年7月,同样是在这个游泳馆,她也在更衣室撞见了陌生男子。吴女士说,短短半年之间,这种事情两次发生在自己身上,对她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我走在街上,我觉得任何人都看到我的裸体。”

 

吴女士觉得,酒店方面在管理上存在问题。记者在游泳馆看到,女更衣室与男更衣室只有一墙之隔,除了一块相似的男女更衣室标识牌外,再没有其他更醒目区分和提示。根据吴女士的经验,别的游泳馆如果是男女更衣室相隔很近的情况,一定会有人现场指引,而皇冠假日酒店正是因为标识不够明晰,才导致自己半年内两次遭受同样的事情。吴女士表示,事情发生后,游泳馆方面当时口头上承诺要对此事进行赔偿,但一个星期过去了,承诺却一直没有兑现。采访中,酒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时游泳馆是广州丽予康酒店有限公司在经营,但现在该公司已经撤场,虽然他们在中间进行过协调,但对此事不负有直接赔偿责任。

随后,记者尝试联系丽予康酒店有限公司重庆负责人,但是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而就酒店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应该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吴女士希望,丽予康公司和皇冠假日酒店都能够出面给她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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