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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欲退租房定金遭中介骚扰 要求“潜规则”
时间:2016-09-08 09:44 来源: 京华时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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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婧)近日,丰台区王女士通过中介公司租房,次日因故找工作人员退定金时,被要求接受“潜规则”。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还对王女士提出合住、约吃饭喝酒、发性感照片等要求。中介公司负责人表示涉事员工的不当行为是其管理中的失误,今后会加强管理。律师认为,该工作人员行为涉嫌违法。
  王女士称,本月5日,她在丰台区科兴路看到一则出租房屋的广告,便与上面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对方自称是北京东方华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华瀚)的租房代理,王女士随其看完房后觉得房子不错,价格也合适,当时向对方交了1250元定金。王女士与东方华瀚签订的房屋定金收付书标明,承租方需于9月5日前去往出租方营业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或不签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所交定金全部归出租方所有。
  当天晚上,王女士在网上看到该中介公司的很多负面评价,便决定退租。第二天,王女士与前一天带其看房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希望对方退还定金,却遭到该中介工作人员的微信骚扰,对方要求潜规则后才将定金退还。
  记者在王女士与上述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中看到,该工作人员表示只要他同意就可以把定金退还,但前提是需要王女士一切听从于他。在王女士表示不明白什么意思后,该工作人员明确称需要王女士接受“潜规则”,并表示之后会为王女士找一个免费的房子居住,不满意再换。此外,该男子还向王女士提出一起合住、约吃饭喝酒、发性感照片等要求。
  昨天下午,记者与东方华瀚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表示对此事具体情况还不太了解,建议王女士前往公司解决定金问题。同时,该负责人表示,涉事员工的不当行为是其管理中的失误,今后一定会加强对员工的管理。
  律师原江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上述工作人员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遇到类似情况,居民可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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