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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打掉一强迫交易恶势力犯罪团伙
时间:2019-11-11 15:33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借你钱是假 “套”你房是真

    罗湖警方打掉一强迫交易恶势力犯罪团伙

    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借款30万却落入“套路贷”,结果价值千万物业被强占,公司也遭遇破产;还有人被“套路”后,住所被撬、贵重物品遗失,更有甚者被强行赶出家门,导致无家可归……

    在罗湖,一伙人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专盯有房产人士下手,利用借款人急需借钱心态层层设套,然后威胁恐吓、暴力抢占借款人资产,以虚假诉讼等方式强占借款人远超欠款数额的财产,导致借款人损失惨重,甚至倾家荡产、无家可归。对此,罗湖公安分局经缜密侦查,于今年3月15日开展收网行动,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破获强迫交易、盗窃、非法侵入住宅等案件6起。

    “这是‘套路贷’犯罪的一种。”日前,该案主侦民警——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宋再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类犯罪案件属新型案件,作案手法隐蔽,侦查取证、定罪定性难度高,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领域之一。

    借款落入“套路贷”致百万茶楼被强占

    “这个案子来源是一封群众举报信。”该案另一名主侦民警王贵松介绍说。

    2018年10月21日,罗湖警方接到一封举报信。举报人称,3年前,他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在朋友介绍下向单某帆借款30万元,月息5分,限期3个月,并签订空白租赁合同。后因故未能按时偿还借款,单某帆等人便将当初签的空白合同私下填写为15年的租赁合同,并拿着虚假租赁合同,带着五六个黑衣男子到其位于罗湖区红宝路的一个“茶轩”,强行将管理人员赶走,霸占了“茶轩”,致使其遭受巨大损失。由于对方持有事主签字的租赁合同,而事主手中却无实质性证据,在维权无望的情况下,只能向公安机关求助。

    “这类案子乍一看,很容易被当成经济纠纷。”王贵松回忆说,“但我们分局较早研究、打击‘套路贷’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我当时断定这事儿很可能是‘套路贷’。”

    于是,王贵松和同事们开始了深入走访调查,一个以单某帆为首的“套路贷”团伙由此也慢慢浮出水面。

    专盯资金紧张且有房产人士下手

    “我们不断深挖扩线,发现了多起与该团伙相关的案件。”宋再程说,让他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一位被该团伙害得公司破产的受害人。

    受害人姓王,在福田区新闻路上有4套写字楼物业,自己开了一家金融类公司。2016年,王先生资金周转不灵,经人介绍向单某帆借30万元。单某帆故技重施,让王先生签下空白租赁合同,称这是行业潜规则。不久,王先生的借款利息偿还时间快到了(借款并未到期),由于恰逢春节,老家网络不便,于是他便致电单某帆,商量可否晚几天还利息。听到对方说“知道了”,王先生也就放心过年。

    结果,等到春节过完回来,王先生发现公司被人撬锁,员工全部被赶走。一打听,才知道是单某帆一伙人干的。王先生找其理论,单某帆却说“知道了”又不等于答应。此外,早前自己签的空白合同早已“变身”为一份为期1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王先生的物业每月可租3万元,那么10年的租金收益达360多万元,这个数额远超借款金额30万元。

    “这伙人非常狡猾。”宋再程告诉记者,“套路贷”被害人群体多为资金需求强烈、名下有房产,且法律上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群体。

    组织分工明确还有“风控”

    “单某帆从事过小额放贷工作,熟悉行业情况。”宋再程进一步向记者剖析了该团伙发展历程与作案“套路”。

    他告诉记者,2012年起,单某帆、芦某迎夫妻先后在深圳注册成立深圳市久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从事民间放贷金融服务,并纠集同村老乡、亲戚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打着民间放贷的幌子,对借款人实施强迫交易等行为。

    “他们分工明确,配合度高。在单某帆的统筹指使下,团伙中有人负责拉业务;有人负责与借款人商谈、签订合同;有人管理账目和借贷合同;有人负责使用暴力或‘软暴力’讨债。”宋再程说。

    “他们还有专门的风险评估环节。”宋再程说,一般业务员找到借款人后,会先将借款人带回公司进行风险评估,主要看借款人名下有无房产,市值多少。如果借款人身上有利可图,便设套让对方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诱骗借款人另外签订空白房屋租赁合同、房租收据、声明等文书,为后续侵占借款人房产做好准备。

    如借款人没有及时还款,单某帆就将此前借款人所签的空白合同私下填写,制造带有借款人签名的虚假租赁合同。然后,手持假租赁合同前往借款人住所实施侵占,采用撬锁、赶走租客等方式非法占有借款人住房或公司,随后再将所占房产私下出租或自行经营,从中牟取巨额非法所得。

    今年3月15日,抓捕时机成熟后,罗湖公安分局一举捣毁该强迫交易恶势力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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