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灵璧县一名保险公司业务员杨某通过医生物色罹患癌症即将死亡的病人,为其投人身意外保险。待病人去世后,再与他人联合相关医生,导演车祸等意外死亡的假象,从而骗取大额保险。东窗事发,涉事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控制。5月10日,这起涉及多人的特大保险诈骗案在宿州中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案件涉案人员达13人,累计索赔总金额为人民币4076741.47元。
[预谋]为癌症病人投人身意外险
据了解,2012年10月到2014年12月两年多时间,保险公司业务员杨某(原安邦财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通过灵璧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科长王某某,获取患有癌症的病人信息,并主动与患者及家人结识,在与患者家人共同商议后,要求患者或其家人提供癌症患者的相关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先后为癌症患者崔某某、陈某某等五人(均已病亡)在宿州市十余家保险公司分别投保人身意外保险。
[实施]利用病人的遗体导演车祸
被保险人崔某某、陈某某等人因病死亡前后,杨某等人在晚上将遗体抬出去,分别指使被告人杨某玉、苏某、赵某某等人驾驶机动车,先后在灵璧县城区多地伪造与四名被保险人驾驶两轮电动车相撞。“交通事故”发生后,灵璧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科长王某某安排同医院的医生宁某某、医保科副科长李某,煞有介事地在医院ICU室内对被保险人进行“抢救”,制造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假象,出具虚假的抢救病例。
[索赔]骗取保险金超过四百万元
“车祸好戏”演完之后,杨某持灵璧县公安局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法医学尸检报告及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和虚假的病历等材料,单独或共同与被告人刘某英、梁某英、张某平、王某梅、崔某庭等人向被保险人所投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累计索赔4076741.47元,其中犯罪既遂金额为1960671.75元。被告人杨某将所得赃款小部分分给医院的王某某、宁某某、李某以及潘某、刘某英、王某梅等人,大部分被其非法占为己有。
[角色]保险业务员勾结医务人员
根据调查,灵璧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科长王某某在履行公务过程中,接受保险公司业务员杨某的吃请及钱物,根据其掌握的信息,向杨某提供住院癌症患者崔某某等人的信息。并分别安排医院同事宁某某、李某编造虚假病例供杨某等人实施保险诈骗,其中,医生宁某某参与伪造的虚假病例造成各保险公司经济损失达909540.08元:医保科副科长李某参与伪造的虚假病例造成各保险公司经济损失达1051131.67元。
除此之外,癌症患者家人梁某英、刘某英等人也参与作案。涉案人员达13名。
[审理]三名医务人员涉两项罪名
检察机关认为,参与作案的13人骗取保险金,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灵璧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科长王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多次伙同同事宁某某、李某徇私舞弊,违反规定处理公务,泄露病人信息、伪造病例,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某、李某、宁某某均犯数罪,应当以保险诈骗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了解,被告人杨某为了骗取保险金,还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两辆面包车(车主信息分别以他人信息登记)在安邦保险宿州分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除了制造车祸假象,杨某还通过医院的王某某安排医保科副科长李某为因患病病亡的李某萍出具了因坠楼死亡的虚假门诊病历。
由于案件涉及被告人众多,复杂重大,庭审预计将持续三天。据了解,法庭将在庭审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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