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济南初中学生吴某趁课间在同学矿泉水瓶中放入约0.5克硝酸铅,济南历下警方已发布情况通报。图为事发学校外景。
警方称,涉事学生吴某与郑某系同班同学,两人因日常学习产生矛盾,吴某便产生了“让郑某不舒服”的想法。
15岁的女生于昨日出现中毒症状后,今天已经转院至齐鲁医院中毒科,其母不希望女儿收到打扰。
据民警介绍,目前中毒的学生暂无大碍,正在医院观察室留院观察。
据济南当地媒体报道称,4日上午,济南市甸柳一中初三学生吴某将有毒化学品放到了同班同学郑某的水杯中,致使郑某中毒入院。
对此,5日下午,济南公安历下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涉事学生吴某承认事件系其所为,吴某与郑某系同班同学,两人因日常学习产生矛盾:
2016年5月4日22时50分,甸柳新村派出所接报警:辖区某中学初三学生郑某因在学校喝下疑似有毒物质出现轻微中毒症状。接警后,历下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连夜开展工作。经多方调查走访及调取教室监控视频初步查明:涉事学生吴某与郑某系同班同学,两人因日常学习产生矛盾,吴某便产生了“让郑某不舒服”的想法。由于吴某平时爱好化学实验,家中存放有多种化学药品。5月4日9时50分,吴某趁课间在郑某的矿泉水瓶中放入约0.5克硝酸铅;10时10分,郑某感觉瓶中矿泉水味道不对,仅喝了两口便不再饮用;当晚19时左右,郑某出现恶心不适症状,家长送其到医院就医并拨打110报警。吴某承认上述事实均系其所为。
据民警介绍,目前中毒的学生暂无大碍,正在医院观察室留院观察,此案正进一步调查中。
事件回顾:
据济南当地媒体报道称,4日上午,济南市甸柳一中初三学生吴某将化学实验室偷拿的有毒化学品放到了同班同学郑某某的水杯中,致使郑某某中毒入院。
对此,5日上午,济南历下区警方向齐鲁网记者回应称,“这一说法并不准确,目前检测报告还未出炉,警方对事件还在调查中。”
济南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也向记者证实,昨日急诊科确实收治了一位有中毒症状的女生,另一位医护人员告诉记者,今天上午9时许,患者已经离开急诊科办理转院手续,“病例已经被拿走了。”医护人员表示,由于患者已转院,医院不愿过多透露患者病情与转院去向。
济南甸柳第一中学总务处的一位老师回应称,学校方面正在对事件进行调查,目前情况尚“不明确”,由于涉及未成年人,校方目前不便透露更多信息。不过,当记者问及疑似中毒女生身体状况时,他表示具体不清楚,但无大碍。
当事双方之中的男孩及监护人被带到甸柳新村派出所进行问讯。记者也从济南公安局历下分局了解到,5月4日晚,女孩的监护人已就此事报警,警方了解到女孩有呕吐的情况,不过症状较轻,监护人考虑到孩子还未成年,又接近中考关键时期,很多细节不愿透露。
5日中午,齐鲁网记者了解到,15岁济南中学生于昨日出现中毒症状后,今天已经转院至齐鲁医院中毒科,初诊为硝酸铅中毒。
据了解,硝酸铅,分子式为Pb(NO3)2,为白色立方或单斜晶体,硬而发亮,易溶于水。主要用于铅盐、媒染剂、烟花等的制造,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列为2A类致癌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