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相亲为名行骗财之实 昆明11名“婚托”
利用自己经营的超市、饮吧,雇佣他人通过微信、QQ、有缘网等网络社交软件邀约男性见面相亲,并以就餐、送见面礼等理由让被害人高价消费,骗取被害人财物。日前,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曹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
曹某在昆明经营着一家超市、一家饮吧,虽然有做正经生意的场所,曹某却动起了歪脑筋。2017年以来,曹某开始把自己经营的超市、饮吧改成相亲场所,并雇佣他人通过微信、QQ、有缘网等网络社交软件邀约大量男性相亲,曹某则安排年龄相仿的女性与被害人在超市、饮吧见面,并以就餐、送见面礼等理由大肆骗取被害人财物。
“截至目前,已有21名男性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更多被害人还在寻找中。”案件承办人介绍,因犯罪嫌疑人设置了相亲的骗局,加之安排与被害人见面的女性在外貌、气质方面有一定优势,被害人遭遇高额消费后,在见面女性的极力撺掇和商家的刻意奉承下,往往为顾全颜面,不明就里地支付餐饮消费和购物货款。
而根据犯罪嫌疑人曹某供述,其消费的酒水、饮料多为自制的廉价产品,所购货物价值高于同类商品市场价值十余倍,一旦消费成功,相亲的女性即以各种理由离开现场,同时关闭社交软件或“拉黑”相亲男性。该案中,被害人一般在支付费用时或离开现场后即意识遭遇诈骗,但在相亲对象与商家的唆使、引诱下,在短时间内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事后维权,商家也会以自愿消费、无强迫交易为由拒绝退还,或以返还少量财物平复被害人情绪。
为了避免更多群众被骗,官渡区检察院将会同公安机关坚定不移、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并提出侦查建议,深查细究,加大打击的范围和力度,尽最大可能挽回被害人损失。同时,检察官提醒有网络相亲经历及想要通过网络组建家庭的群众,遇到“网络相亲”须察言观色,如有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反映,防范类似诈骗行为的发生,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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