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丈夫在工地受伤,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3月15日下午,延安一女子爬上塔吊,威胁施工方支付巨额赔偿金,后经民警耐心劝说才下来。目前,该女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
3月15日12时57分,公安宝塔分局南市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称:在马家湾农科所宝塔区实验小学一工地,有人准备跳塔吊。接警后,值班副所长寇伟华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找到工地负责人了解事发情况。
经现场了解,塔吊上扬言要跳下来的女子姓王,系工地工人杨某某的妻子。杨某某于2017年10月份在工作期间因堆放砖块倒塌,致其脚踝处骨折,事发后工地负责人将其送医治疗,并先后支付医疗费用9万余元。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进行协商,但因杨某某索要赔偿数额巨大,致使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3月15日上午,杨某某及其妻子王某某和多名亲属再次来到工地索赔,在协商无果后,12时许王某某爬到工地塔吊顶部扬言跳下,工地施工方立即报警。
经过民警长达2个多小时的劝说,王某某要求施工方拿来20万便再下来,但在施工方从银行取来钱款后,王某某立即反悔,称不拿50万不下来。
因为当事人恶意变更诉求,致使事件处置难度加大。公安宝塔分局南市派出所所长梁晓泉在得知这一突发情况后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向分局汇报,分局局长党延文强调,要迅速妥善处置。民警向王某某的亲属讲解法律法规,说明其行为已触犯法律,要求一同配合民警将当事人安全劝下。
经过民警长达5个小时的耐心劝说后,王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民警及工作人员的保护下安全从塔吊上下来,被带回派出所调查。随后民警告知杨某某及其亲属,对于此类利用威胁手段,迫使他人满足其不合理要求,且扰乱公共秩序,浪费警力等有限社会资源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关于受伤赔偿事宜,必须严格按照司法程序寻求解决。
目前,王某某因其违法行为造成多人围观,致使工地现场长时间无法正常施工,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公共秩序,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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