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负责矿产资源保护开发的职务之便,大搞权钱交易。然而,得意忘形之后,得到的不是荣华富贵,而是让人避之不及的结局。11月13日下午,经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赖顺银因受贿112万余元被海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而在之前的庭审中,赖顺银曾一度当庭翻供。
作为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受贿窝案的主犯,赖顺银究竟是怎样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
“浙江海盐多家石料厂突破政令限制,私自超量大规模开采山体,原来山清水秀的地方,在短短数年的时间里,已经被众多石料厂开山采石毁得差不多了……”2011年,一则《浙江海盐石料厂上演现实版“疯狂的石头”》的帖子出现在了互联网上。近万名网友跟帖,并纷纷质疑当地有关部门不作为,纵容石料厂毁坏山林。
2010年至2012年间,海盐县检察院先后多次接到网友举报,反映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赖顺银和工作人员姜家平的有关经济问题。县检察院反贪局立即展开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今年7月上旬,海盐县检察院在调查该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科科长邰林森受贿案中发现了赖顺银受贿一案的重大线索,并于当月中旬正式立案调查。经查,2004年至2011年,赖顺银在担任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负责全县矿产资源保护开发的职务便利,收受多名矿山企业老板所送的贿赂款上百万元,并为矿山企业谋利。
2009年上半年,赖顺银打算在金华市婺城区购买一套商品房给父母住,房子价格约18万元。买房前,赖顺银“无意”中向某港口公司副总经理郭某“透露”了自己准备在金华买房的事。郭某知道这件事后,立刻把信息带给了公司董事长穆某某。
“听说你金华老家的房子要换新的,经济上你有啥困难吗?要么我赞助你10万元?”穆某某在知道消息后,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了赖顺银。赖顺银没有回绝穆某某的好意。几天后,赖顺银在约定地点“心安理得”地收下了穆某某给的90000元“买房赞助款”。
2009年下半年,赖顺银打算给自己买一辆轿车,总共需20万元。“我想买辆车。”办公室里,赖顺银再次透露给了郭某这个信息,并通过郭某传递给了穆某某。果然没几天,穆某某就把一只装有20万元人民币的塑料袋给了赖顺银,赖顺银再次“不客气”地收下了20万元的“购车赞助款”。除此之外,赖顺银总是有意无意向老板们提到自己有想法投资妹妹所在的集团,女儿考上了重点高中,而每次“提醒”之后,老板们总会积极主动地送上自己的“一点心意”。
收人钱财,自然得替人办事。作为分管地质矿产的副局长赖顺银,则在企业办理采矿权许可证、平时的监管工作、整治性开采及边坡治理等方面给予郭某等人关照。
◎警钟长鸣受贿112万,获刑13年半
2004至2011年间,赖顺银在担任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分管地质矿产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2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利。法院经审理后最终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赖顺银因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与赖顺银同案的该局原法规监察科副科长兼县土地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姜家平也因受贿罪被判12年,加上之前宣判的原地质矿产科科长邰林森被判11年,该局受贿窝案告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