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益阳市赫山区地方税务局原计划财务科经费会计刘迪贪污、挪用公款案。检察机关指控,刘迪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虚报冒领等方式贪污挪用公款1800多万。
一个地税局的“小会计”10年间默不作声地贪挪用公款达1800多万,漏洞到底出现在那里呢?记者近日赶赴益阳进行调查。
“小人物”被控10年贪挪用公款1800多万
贪财、贪色、贪赌、放纵导致沦为阶下囚……,当听到检察官总结其堕落原因时,站在被告席上的刘迪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现年38岁的刘迪,系湖南沅江市人,中专文化。在益阳地税系统算一个很不起眼的“小人物”。然而,就是这个“小人物”被查出涉嫌贪挪用公款1800多万元。2010年10月21日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刑事拘留。2010年11月4日,被检方批准逮捕。
检方指控,刘迪在担任益阳市赫山区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科经费会计期间,自2000年8月至2010年10月8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虚报冒领等方式侵吞、窃取、骗取益阳市赫山区地方税务局公用经费共计14962663.03元;采取直接用支票从单位开户行取款或转账的手段挪用单位公用经费共计人民币3477693.24元。
在法庭上,检察机关指控,刘迪贪污挪用公款的手段也是多种多样。
“刘迪于2004年2月至12月,采取虚列支出、私开支票支取的手段,分6次窃取单位公款共计521253.82元。”
“2010年10月8日,刘迪通过网上银行向省地税局申报虚假的津补贴,申请拨付经费165770.15元,省财政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账号付款165770.15元到赫山区地税局账户内,刘迪采取虚列支出的手段进行处理,把此款转入其个人的工资卡上。”
检察官称刘迪在10年时间里,疯狂作案达100多次,令人惊骇,贪污挪用公款1800多万,年均180万,月均15万,日均5千。 据记者了解,刘迪将贪污的公款用于本人及男友邬某赌博、购物、高消费等,全部挥霍。挪用的公款除供其父母用于经营活动外,均被刘迪及男友邬某挥霍。
涉案单位称管理制度确存漏洞
一个地税局的“小会计”10年间缘何能默不作声地贪挪用公款达1800多万,漏洞到底出现在那里? 8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涉案单位益阳市地税局赫山分局进行采访。
聊起刘迪的堕落史,赫山分局主管办公室的副局长称“非常意外”。
这位副局长向记者介绍,赫山地税分局每年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都做得很有特色。2002年,该局还被评为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
“当年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只有6个,我们单位算其中的一个。除此之外,我们每年都会被评为益阳市或赫山区的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这位副局长向记者透露。
然而,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的地税局,却惊现出千万“蚁贪”。
这位副局长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可能是以前职务犯罪预防对象比较注重于针对在外收取税款的干部职工,而忽视了对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的职务犯罪预防,所以使长年在机关工作的刘迪有可乘之机。
不过,这位副局长也坦言,地税局在管理上确实也存在漏洞。
“比如审计,原来规定审计只能由上级审计下级或者上级委托下级审计,本级是不能审计的。刘迪案发后,地税局将审计方式改革了,本级也可以进行审计了,这样就可以及时发现漏洞。”这位副局长对记者说。
这位副局长同时透露,案件审结后,益阳市检察院将会就此案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给地税局一一指出,以便进一步完善益阳地税部门的财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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