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经济犯罪>
金融机构原主任违规担保1600万受审
时间:2009-06-11 09:05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某金融机构原主任赵某成违规发放金融票证受审第一人

  本报讯 本来没有资格提供借款担保,但我市某金融机构原主任赵某盖个公章,就出了担保函。昨天,赵被控涉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南岸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卢佳称,两年前刑法增加了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赵违规担保1600万余元,成为我市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而受审第一人。

  据南岸检方指控,赵某干了20多年金融工作,从2001年到2007年,赵一直担任某金融机构主任职务。在赵当主任时,我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就在赵的金融机构贷款1000多万元。到期后,该公司无力还款,遂四处找一些单位和个人融资。这些单位和个人在得到借款利息承诺后,还提出必须要提供担保。该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遂想到了昔日老同事赵主任。

  2005年至2007年间,赵主任先后5次为张某的地产公司出具“资金担保函”、“担保书”、“担保函”。张某称,每次找到资金后,他就拿着一份写好的担保函,找到赵主任。赵主任就从抽屉拿出公章一盖,就借到钱了。担保函管一年,到期没还钱,债主就拿着担保函到赵主任处换。赵共为张总出了5份担保函,担保金额1350万元。

  赵主任为了老同事还债,还以自己的名义借款326万元,然后由该金融机构担保。借款后就给老同事还贷款利息和其他老账。

  因贷款无法收回,以及违规担保,赵主任在2007年10月被该金融机构开除。

  昨日庭上,赵某称他当年以该金融机构名义出面担保,纯粹是为了工作,是为了能够收回贷款。

  当法官多次问赵,是否因为与张某是老同事就违规担保。赵称“不是、绝对不是”,并称在整个过程中,他没有得到一分钱的好处,总是想法让张还上贷款,结果却是这里借来填那里。最后还是补不了窟窿。

  记者 罗彬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