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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扣留部分土地补偿款被村民堵门4天
时间:2009-04-14 10:27 来源: 点击:
村委会扣留部分土地补偿款被村民堵门4天
下午1点半是村委会上班时间,陆续有村民骑车前来堵门。

  截至昨天,丰台区长辛店镇张郭庄村村委会的大门已经被当地村民堵住4天。村民称,他们此举缘于村委会在没有给出合理理由并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就决定将村里的一笔土地补偿款的40%扣留。

  村民听说款项被扣

  张郭庄村一队村民的土地几年前被占用。一队村民李女士说,今年3月,村里收到一笔272万元的土地补偿款,但在10天前,他们从村委会工作人员和村民代表处得知,村委会要将补偿款的40%扣留。

  一名村民代表说,村委会十几天前召集11名村民代表开会,告诉他们这个消息,但是他们并没同意,“这事要听老百姓的意见”。

  堵住村委会讨说法

  得知补偿款被扣,从上周四开始,数十村民就自发来到村委会门口,用自行车或三轮车将村委会大门堵住,使得村委会车辆无法正常通过。村民们说,他们每天比村委会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半小时,5点下班后离开,中午和周末照常休息。

  “我们就是想讨个说法”,现场的村民说,他们认为,村委会要扣留土地补偿款首先要征得村民同意,并要给出合理的理由。

  村委会称有规可依

  张郭庄村村委会邓副支书表示,村委会确实决定扣留土地补偿款的百分之四十。她介绍,1996年6月,张郭庄经济合作社制定了征占土地的有关规定,规定中写明土地补偿款按照村委会与村民按四六分成,且经过村民代表的同意。

  她说:“如果村民不同意该种分配方式,将考虑通过开全村大会来解决。”

  镇信访办介入协调

  长辛店镇信访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上周六得知此事并介入协调。对于村委会是否有权决定土地补偿款分配的问题,他表示,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委员会,收入用于分配时,要经过村民代表和村民的同意,不能单方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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