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经济犯罪>
假律师伪造判决书糊弄当事人诈骗钱财
时间:2009-04-10 10:45 来源: 点击:

  本无律师资格,却顶着“资深律师”的头衔多次代理诉讼;收取律师费后从不到法院立案,而是伪造“胜诉”的法院判决书糊弄当事人。昨日,33岁的蔡惠丰因涉嫌诈骗在昌平法院受审。他还被指控冒充大学老师招生诈骗。

  接案不诉

  用假判决书“交差”

  蔡惠丰手握起诉书出庭,随着公诉人宣读,他仔细核对着每条涉罪事实。

  公诉人说,蔡惠丰本无律师资格,但他却冒充北京一家知名律师所的主任,四处接案。2007年,他先后接受了4名当事人的委托,并向一人介绍自己认识公安部官员,共收取律师费9万余元。接受代理后,蔡惠丰却从没到法院立过案,而为交差,他伪造了江苏高院裁定书和昌平法院判决,提供给当事人。

  直到一名当事人到法院申请执行,才得知判决书是伪造的。昌平法院法官介绍,当事人出具的判决书查询不到,而其末页落款为“见习书记员”,法院内并无这个岗位。

  经核查,法院认定判决书系伪造,蔡惠丰因此被控制。

  招生诈骗

  伪造迁户材料

  办案人员发现,从2004年起,蔡惠丰还冒充大学招生老师,自称可办中国政法大学入学手续,骗取4名外地高考生30余万元。为让骗局不败露,蔡惠丰还伪造户口迁出函,一名考生因此将户口迁出原籍,此后3年无法落户。

  在当事人提供的判决书面前,蔡惠丰承认系伪造,但表示都是受朋友请托,不得以而帮忙。

  尽管请了辩护律师,但大多数时间都是蔡惠丰独自辩护,他认为上当的学生“心术不正”,给自己留下了空子,“不想参加考试,又希望拿到名牌大学毕业证。”对于诈骗的指控,蔡惠丰否认,并称自己有能力运作入学事宜,只是“凑巧没成功”,但他拒绝向法庭透露自己办事的路子。

  他的律师补充辩护称,蔡惠丰从考生处得到的钱,应属民间借贷而非诈骗。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