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晚,沈阳市一家超市内,25岁的郑旭被警方抓获。发生在四平市区的系列抢劫出租车案告破。
多辆出租车被抢
2008年10月末至12月间,四平市区陆续发生出租车被抢、司机被劫财的案件。
经过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手段类似,晚上打车后持刀抢劫,都是将司机身上的钱财抢下,将出租车开跑。警方认为,这些案件很可能是一人所为。
通过大量走访和调查,四平市警方确定犯罪嫌疑人为25岁的郑旭,他曾于2004年因盗窃机动车被判入狱四年,2007年9月出狱,给别人开过出租车。
2009年1月20日,警方掌握了郑旭身处沈阳的行踪,于当日22时30分许,在沈阳将他抓获。
四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徐长伟介绍,在被警方从沈阳押回四平的路上,郑旭给自己量了一下刑,自言自语地说,抢 了10个的哥,估计是个无期徒刑。
冒充的哥劫乘客
据郑旭初步交代,从2008年10月末到被警方抓获,他在四平市区抢劫出租车8辆(将司机劫财并赶下车,将出租车开跑),单独抢劫出租车司机钱财两起(其中一起未遂),作案时间基本在晚上,地点都在比较偏僻的地方。
另外,有两次在抢劫并开走出租车后,还冒充出租车司机对两名女乘客实施了抢劫。这样算下来,他实施抢劫12起,抢劫现金不到2000元。
只有一名司机反抗
郑旭交代,在他抢劫的所有出租车司机里,只有2009年1月16日晚抢劫的那名出租车司机反抗了,他也受了伤。
在逃往沈阳的途中,郑旭还在辽宁省昌图县境内偷了一辆中巴车的车牌,换下出租车车牌,到沈阳后与在一家饭店做服务员的女朋友住在一起。
昨天中午,有两个被抢劫的出租车司机和车主赶到四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指认犯罪嫌疑人并找寻自己被抢的车辆。
嫌犯:司机反抗,我就会跑
在四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记者与犯罪嫌疑人郑旭进行了对话。
记者:为什么要抢出租车?
郑旭:因为没钱。2008年10月份,朋友从长春来四平看我们,三个人兜里都没钱,住店都住不了,让我很难受,所以想到了抢劫。选择抢出租车,是因为自己干过这个,觉得风险小,司机不会拼命。
记者:你在连续作案。
郑旭:开始就是想抢点钱,后来为了方便跑,把车也抢了。连续抢是因为没有司机反抗,就越来越大胆了。他们如果反抗,我就跑了。
记者:听说你给自己的量刑是无期徒刑?
郑旭:是的,也许比我预想的还要严重。我很后悔,对不起那些出租车司机和被抢的人,在此我向他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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