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双轮集团原总经理助理受贿获刑七年
时间:2009-01-12 18:10 来源: 点击:次
辞职三年难逃刑事追究
安徽双轮集团原总经理助理因受贿获刑七年
安徽双轮集团原总经理助理兼策划中心主任尚立传虽已辞职三年,但由于其在任职期间收受了23万余元回扣款,仍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近日,安徽省涡阳县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尚立传有期徒刑七年。
据一审法院认定,2002年至2005年间,尚立传代表安徽双轮集团从合肥市多家单位采购大量礼品、服装以及月饼等促销品,先后收受这些单位以各种名义返还的回扣款达13.7万多元。在代表双轮集团与江苏省无锡市恒昌包装品彩印厂、安徽宝洋印务有限公司等数家单位签订广告制作协议和印刷品订购协议过程中,分别收受上述单位支付的回扣款总计达8.25万元。同时尚立传通过对江苏省无锡市和溧阳市两家代理商给予销售政策上的倾斜扶持,收受两商家“感谢费”1.4万元。
据了解,2005年下半年,“见好就收”的尚立传突然离开了双轮集团,远走他乡自己创业。2008年4月,尚立传被涡阳县检察院办案人员抓获归案,并于当年11月15日接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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