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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青年网上冒充海归高管诈骗被判12年
时间:2009-01-03 18:12 来源: 点击:
        在网上虚构显赫身世,以交友、结婚为诱饵,一年骗取被害人40余万元的张香香,因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之后因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理后认为,此案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日前,法院采纳了二分院的建议,裁定维持原判。

网上情定“钻石王老五”

2007年4月,25岁的上海女青年小胡(化名)在一婚恋交友网站,认识了一个叫“于枫”的人。聊天中,“于枫”自称是上海人,单身,30岁,瑞士留学回沪人员,现在上海一家瑞士金融公司任CEO,有轿车和别墅,父亲是上海一高级酒店股东,并上传了“自己”的照片。“于枫”阳光的形象和显赫的身世,对小胡无疑有很大的吸引力,所以当“于枫”表示要与小胡谈朋友并许诺结婚时,小胡满心欢喜。但当小胡提出见面时,“于枫”却总以各种理由推却。在网上,“他”对小胡嘘寒问暖,还经常网购鲜花、礼品送给小胡,所以尽管没有见过面,但小胡对其深信不疑。

不惜借高利贷帮“男友”

随着两人网聊的深入,“于枫”经常会碰到“急需用钱”的时候:一会儿是还在上大学的妹妹因花钱大手大脚,被父母没收了银行卡,而自己又正好患病在家不宜出门,要小胡帮忙给妹妹同学的银行卡汇钱;一会儿又称父母不同意他俩的婚事,自己被“软禁”了,而大学初恋女友因丈夫到澳门赌博欠债向其借钱,要小胡汇款。同时,“于枫”将户名为“张香香”的所谓“妹妹同学”的银行卡号提供给了小胡。对“于枫”产生强烈心理依赖的小胡,多次按其要求将钱汇入上述银行卡,甚至不惜借高利贷来满足对方的要求。

不到一年,小胡分30余次将40余万元打入“于枫”指定的账户。2008年5月,“于枫”称表妹“夏雨薇”要来上海读书,要求小胡帮其表妹在市区租借一套房子,“价钱贵一点没关系,但房子要干净”。小胡随即在市区租赁了一套130平方米的公寓房,供“于枫的表妹”居住。

“白马王子”原来是女人

就在小胡对两人的未来充满幻想的时候,2008年8月中旬,高利贷债主上门索债了。在父母的逼问下,小胡说出了网上交友并借债汇款的实情,父母立刻意识到小胡被骗了,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

案子很快被侦破。原来在整个事件中,除了接受汇款的银行卡是真的,其他一切都是假的——“于枫”子虚乌有,其显赫身世是虚构的,妹妹、初恋女友是虚拟的,表妹更是假冒的。而在网络后面操纵这一切的,就是银行卡的开户人“张香香”。张香香是一个年仅20岁的无业女青年,常混迹于网吧,所谓的表妹“夏雨薇”就是张香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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