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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两科员收红包分别被判刑
时间:2008-12-30 18:05 来源: 点击:

  石景山国税局科员景永强和陈立民,通过石景山工商分局的孙作全介绍,收取蔡某数千元好处费后,帮其用假发票完成纳税申报。昨天记者获悉,景永强和陈立民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5年零6个月,孙作全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06年10月10日,石景山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接到线索,检方在调查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发现石景山国税局疏于对金博达物资公司的管理,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几个环节存在问题。随后,该院反渎局介入初查。今年1月14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蔡某交待,他曾和石景山工商分局的孙作全商议,通过虚开发票进行税务抵扣并从中获利。随后,蔡某购买了金博达物资公司,而孙作全联系了石景山税务局景永强和陈立民帮助蒙混过关。第二天,检方调查人员找到石景山国税局的涉案人员谈话。国税局科员陈立民承认,曾接受石景山工商分局孙作全委托,为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金博达物资公司办理纳税申报,并收取2000元好处费和一部快译通。同时,该局科员景永强在收取孙作全5000元好处费后,也帮该公司办理了纳税申报。1月16日,石景山检察院以涉嫌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对陈立民、景永强进行刑事拘留。

  该公司利用虚假海关完税凭证5张,抵扣进项税款共计161万余元,同时套购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虚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7万余元。

  石景山检察院检察官称,在本市反渎职侵权部门过去办理的案件中,法院的判决结果多为缓刑。但本案两名涉案被告人全部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这创下本市渎检部门单独以渎检罪名认定案件中的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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