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12家公司大老板非法吸储4亿元被捕
时间:2008-11-28 17:48 来源: 点击:次
拥有12家公司的大老板,以购买土地、房地产、到银行开信用证等为由,以较高利息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借款达4亿元。11月18日,孙光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宁波市江东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今年38岁的孙光伟初中毕业后,先后开过车,做过二手房中介。2002年至2007年,他先后以自己或他人的名义,开办了涉及投资担保、进出口、机械制造、房地产、服装、化工、百货等领域的12家公司。这些公司都由他出资,部分公司系委托他人作为法人,并负责日常经营。据孙光伟交代,2004年,他想通过买土地和房屋进行投资,但当时只有五、六千万元资产,且都是房地产,没有多余的流动资金。为了做大生意,就想到向他人借款。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孙光伟先后以购买土地、房地产、到银行开信用证等为由,以较高利息汇报为诱饵,采用其个人名义借款、其名下的投资公司及进出口公司做担保或以其名下投资公司名义借款、以其个人名义作担保等方式大量借款,总计金额达4亿元,支付给被害人本息共计3亿多元,尚无力归还欠款78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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