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郊宾馆原副总受贿52万获刑12年
时间:2008-11-22 17:01 来源: 点击:次
短短两年间,西郊宾馆原副总经理邢广胜非法收受承包商52万元工程回扣款。昨天,海淀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邢广胜有期徒刑12年,并继续追缴其犯罪所得。
2004年3月,邢广胜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机关服务中心的委派,到北京西郊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主管工程部。
法院查明,2007年2月,他利用负责西郊宾馆水井凿井工程的职务便利,收受该工程承包方给予的工程回扣款17万元;2007年5月至2008年3月间,他又利用负责一号楼装修改造工程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工程承包人给予的工程回扣款35万元。
今年3月17日,因收受第一起17万元回扣款,邢广胜到侦查机关接受调查。其间,他主动交代了还另外收受35万元回扣的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邢广胜利用担任西郊宾馆副总经理并负责工程部的职务便利,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工程承包人给予的回扣款5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主动交代了检察机关未掌握的较重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宣判后,邢广胜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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