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匪模仿电影持枪抢劫名表专卖店
时间:2008-11-07 18:13 来源: 点击:次
他们模仿警匪片,买来一支仿真枪和一顶黑色线帽,并在线帽上挖了2个窟窿当面罩。随后潜入乌鲁木齐市中心的4家名表专卖店进行踩点,最终选定了其中一家没有安装摄像头、没有保安员的名表店实施抢劫。
这一幕发生在11月3日20时12分。当时,在乌市新华北路一家名表专卖店,一名蒙面男子冲了进来,持手枪(后经证实为仿真枪)威逼3名店员不许动,然后抢走店内价值6.8万元的6块梅花牌手表逃离现场。
通过现场目击者对疑犯的描述,警方对疑犯进行了画像搜捕,并通过警方技术部门和情报人员的工作,确定无业人员米某、陈某为重大嫌疑人。
11月5日晚,乌市公安局天山分局刑警大队在仓房沟路一商住小区住宅内将米某(男,维吾尔族,20岁,乌市人)抓获,当场起获全部赃物。昨日17时许,陈某(男、汉族,21岁,乌市人,系吸毒人员,2005年因抢劫、伤害被少管)在乌市民主路一食品店落网。
米某交待说,自10月26日至案发前,他们分别对乌市西虹路、红山、中山路、新华北路的4家名表专卖店进行了踩点,在观察现场人员、技防措施及周边环境等因素后,最终确定新华北路某名表专卖店为侵害对象。他们曾于10月28日、29日两天,以购买手表为借口进入店内欲行抢夺均未得逞。11月2日,米某在友好路附近一超市内购买一支仿真枪并准备了面罩,于次日20时许由陈某在店外望风,米某蒙面持仿真枪进入店内实施抢劫。
据悉,遭抢劫的这家表店10月18日开业,还没有来得及安装监控录像。警方提示贵重物品经营场所,要全方位加强人防、技防、物防等方面的防范工作,发现可疑迹象及时向报警。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