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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冒充警察诈骗25万元被判刑12年
时间:2008-09-04 17:26 来源: 点击:
本报讯(记者王阳)时常穿着一身警服进进出出,无业青年张磊不仅骗到了几名受害人共25万余元,也使父母相信他是警察。记者昨天获悉,市一中院认定张磊诈骗罪名成立,终审判决其12年有期徒刑。

24岁的张磊是北京人,高中文化。法庭审理时,几位受害人均出具证言称,张磊自称是海淀交通支队公主坟队的一名民警,并时刻穿着警服约自己一起玩。在交往中,张磊总是摆出一副神通广大的架势,自称可以通过内部关系搞到便宜的手机、介绍工作、一同做生意。考虑到对方的警察身份,他们轻信了张磊,但张磊一拿到钱后,就很快地从自己面前消失了。

张磊的父母也向警方证实称,他们见到儿子张磊穿着警服,也问过儿子在做什么。张磊一直对他们说,自己是海淀交通队联防队的警察。“直到张磊被抓了,我们也才知道他不是警察。”

根据以上证言和证据,检方指控,去年6月,冒充警察的张磊通过网络认识了网名叫梅子的邱某。此后,他以能够帮邱某买到网络游戏装备为名,让邱某给自己汇来了6.5万元;同一时间段,张磊自称能够帮助被害人刘某夫妇购买便宜的诺基亚N95手机,且能为刘某妻子找工作,先后骗取刘某夫妇14万余元;当年8月,张磊还以做生意为名,诈骗朋友马某5万元。

面对指控,张磊称,除了以找工作为名骗取刘某的2.73万元外,其余的涉案款项,均是生意上的往来,不构成诈骗。他还称,冒充警察身份,是为了让对方相信自己,好一起做事,并不存在诈骗对方的故意。

检方则当场出具证据称,为了加强被害人对自己的信任,张磊曾在地摊上伪造了一份录用文件。案发后,调查人员发现,这份文件的落款上居然盖了一个“北京市人民政府政法委”的印章。“政法委是党委,政府序列中根本不可能有政法委这个机构。张磊虚构自己的身份,虚构自己做生意的事实,先后骗取多人巨额资金,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近日,市一中院终审认定:张磊诈骗他人2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成立,并据此判处张磊12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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