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森林苗圃职工投诉称:领导将土地转让给开发商建房牟利
进贤县森林苗圃(简称苗圃)地处城郊,归属当地林业局管理,主要经营苗木果蔬。苗圃职工举报称,近几年来,苗圃领导多次打着为职工集资建房的幌子,在苗圃居民区先后开发建设了一批居民楼,这些房子竣工后,竟然被当作商品房全部对外公开销售,苗圃职工没有享受到优惠。8月12日,记者赴进贤县森林苗圃展开调查,发现这些房子从土地审批、开工建设到居民入住,手续都存在问题。
单位集资房变成商品房
雷连英是进贤县森林苗圃的职工,8月11日,他向记者实名举报了苗圃土地管理混乱的问题,并涉及部分职工的利益。
森林苗圃因为是国营单位,所有的职工都居住在单位提供的公房,其中,雷连英一家原来居住的公房有两间,合计88平方米,砖瓦结构。2002年2月,单位领导找到他,称苗圃要为广大职工建集资房,必须拆除一批旧的公房,将新房建设在原有宅基地上。
新房竣工后,高7层,有3个半单元,可在销售政策上,开发商对苗圃单位职工没有任何优惠。职工们认为,打着为单位职工建设的幌子,集资房最终被开发商当作商品房对外公开销售,这让人想不通。
在这种情况下,苗圃领导对职工进行了不同方式的“安抚”,其中,单位以书面合同的形式向雷连英转让了一块200平方米的宅基地,雷连英向单位支付了一些“转让”费。
这批“集资房”竣工后,接下来的这些年,苗圃居民区陆续冒出了数十栋“集资房”,这些房子在建设时,都打着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幌子。为此,苗圃职工在没有能力购买这些房产的情况下,很多人也从单位“转让”到了一块宅基地。
宅基地再被征用惹争议
随着进贤县城框架的不断扩大,这些年,森林苗圃的地理位置的优越凸显出来。因为有便利的交通和逐步完善的城建设施,职工们从苗圃转让到宅基地后,多数人兴建了私房,少数人因为资金不足或外出谋生等原因,将宅基地暂时闲置,这一闲置没有想到会引发矛盾。
今年7月,苗圃和县林业局领导通知职工,得到转让宅基地的职工,因为没有及时建设,这些宅基地相当于是违法土地,连同苗圃的其他部分土地都将被县政府征用,用于建设安置房。
政府建设安置房得到了苗圃职工的认可,大家也向单位提出,在没有公房、宅基地又再次被征用的情况下,要求苗圃领导给大家在邻近置换一块宅基地。这个要求没有得到苗圃领导和林业局的同意,单位提出了补偿方案,苗圃将大家当初购置宅基地的现金退还给大家,同时支付10%的利息。
这个补偿方案没有得到多数职工的认可。这些年,土地的升值超过了100%,苗圃出售这些土地能赚钱,给职工的补偿却很少。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引发职工内部的不平衡,这些年,只要在宅基地上建设了私房的职工,将私房再次转让给开发商开发时,一块200平方米的宅基地,就可以得到两套商品房加一间店面,市场价值在30万元以上;而没有建设的宅基地被单位收回,得到的补偿仅有原价基础上10%的利息。
职工周桂花告诉记者,她家原来居住在一间60平方米的公房内,2004年11月,单位领导多次找到她,称单位要建为职工建集资房,让她把公房的宅基地腾出来。通过与领导协商,周桂花腾出了公房让单位开发,自己花18000元从单位转让到了一块300平方的宅基地,因为没有钱建设,这次土地被单位收回后,除了本金,她得到的补偿仅有1800元。
在补偿问题上,苗圃领导也不能做到一视同仁,雷连英对宅基地被征用的问题不依不饶,为此,领导答应给她10倍的补偿。
商品房没有合法手续
在苗圃居民区内,记者看到的商品房有近10栋,这些房子均以集资房的名义修建,但以市场价的方式向外公开销售,涉及的业主数以百计。令业主不能接受的是,这些房产都没有办理房产证,居民也没有缴纳契税。
杨师傅是苗圃的职工,在2006年,他在居民区内向开发商购买了一套房。入住后,他多次向开发商和单位领导要求要办理房产证,对方答复,这些房子是公房性质,可以归私人使用和转让处置,但没有房产证。杨师傅说,这些房子不需要征地,也不需要竞标,由苗圃给开发商提供,开工建设就打着为民办实事的幌子欺骗城建等监管单位,说成是公房,连房产证都免了,实事上,这些房子因为手续不全根本办理不了房产证。
苗圃的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的“公房”都没有办理产权证。
苗圃新领导不理旧事?
危建平是苗圃的主任,对于苗圃打着为职工建集资房的名义擅自处置了大量土地的问题,危建平说,苗圃是一家国营单位,有700多名职工,其中有30多人是行政编制,需要靠卖土地来给大家发工资。
一些职工投诉称,苗圃包括公房公产、花圃、育苗用地和山林在内,面积很大,可是这些年来,国家没有征用土地来架桥修路,单位领导却擅自将很多土地转让给开发商建房牟利。
“苗圃究竟有多少土地?这些年出售了多少土地?以职工名义建设的‘集资房’为何会转化成商品房销售?”对于记者提出的这些问题,危建平称,他是去年4月份接任的,前任领导在位时发生的问题他不清楚。对此,很多职工指责危建平是新官不理旧事。□文/记者金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