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经济犯罪>
台湾排毒教父林光常因诈欺被判2年半
时间:2008-08-15 18:19 来源: 点击:
中新网8月14日电 台湾“排毒教父”林光常被病患指控,不实宣扬只要吃他研发的排毒餐和产品,不用化疗就可以排毒治癌。法官依常业诈欺罪将林光常判刑2年6个月,但病患认为林光常在法庭上一点悔意也没有,2年6个月实在判太轻,因此决定还要再上诉。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揭发林光常的岛内乳癌患者吕育娴,语带哽咽批评林光常不知悔改,当初就是因为相信他,放弃化疗想靠着排毒治疗癌症,花了新台币20万元买产品,三餐都吃排毒餐,结果癌细胞还是复发扩散,现在得靠吗啡片止痛。吕育娴还拿出电话簿,里面记着满满的联系人,都是像她一样的受害人。

  林光常在法庭上坚称自己没有骗人,但检察官调查,林光常至少骗了57人,其中3个人还不幸死亡,诈骗金额超过新台币400万元,因此做出前述判决。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