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9982万
李军今年41岁,是原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员工。为完成公司业务,招揽客户“ 筹集资金”,1993年,李军经人介绍认识了汉口凌云社区居委会主任——60 岁的王素华。王素华以年利息10%至20%为诱饵,上门说服社区居民存款,然后将钱转交李军。
李军则将融资款集中交给“省国投”,再由“省国投”开具一张大存单交由王素华保管。王素华则给每位融资居民打张白条,并加盖居委会的公章。
1995年,国家开始禁止高息融资,“省国投”新领导将李军负责吸收的700余万元存款全部退还,让其发放给居民。然而,李军却将此款拦截,投入股市和期货行业,并亏损。
法院查明,李军在未经湖北国投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伙同王素华私自伪造公司文件和印章,向社区居民杨某等220余户居民非法集资,后将盖有“华信基金”印章的白条2702张作为“凭证”,交付给居民,累计金额9982万余元。2005年6月,李军被抓获,2006年1月,王素华落网。
据了解,案发后仍有2722万元赃款未追回。知情人士透露,这笔钱除被王素华、李军两人挥霍及支付本息外,另一部分赃款下落不明。王素华、李军两人相互推诿,均称其余赃款在对方那里。
居委会主任一审被判5年
江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王素华辩称,她不知高息揽存是违法行为,主观上没有非法获利的意图,客观上也未获取好处费。此外,王素华还说,她自己和亲属均受了蒙蔽,存入了数百万元的钱,她狡辩“我也是受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王素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牟利为目的,采取支付高息的方式,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日前,江汉区人民法院一审对王素华判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20户居民血本无归
因2722 万元不能兑付,使得220户受害居民血本无归。70多岁的彭爹爹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全家人将仅有的10余万积蓄存入王素华处,“前年我老伴得了癌症,找到王素华希望能够提取5万元做手术,但是她说一分钱也取不出来了。我老伴不幸去世,我被她害惨了啊。”
社区居民还告诉记者,也有居民将抚恤金、养老金和卖房子的钱都“存在了王素华那里”。 长江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