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两老总涉嫌挪用公款千万元受审
时间:2008-04-29 10:08 来源: 点击:次
本报讯 项目基金用于非法经营和偿还个人债务。昨日,“富仕雅庭”开发项目两老总因涉嫌挪用公款等罪,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2007年3月,因延迟交房,硚口区40名“富仕雅庭”业主找开发商武汉富仕经济技术发展公司理论。公司法人周业勤无故“失踪”;另一负责人刘有刚承诺,2个月后交房。
同年5月8日,交房承诺落空。
随后,“富仕雅庭”无备案、一房多卖、延迟交房、未办两证等投诉,遭媒体曝光;富仕公司负责人周业勤、刘有刚因涉嫌多项罪名被公安机关抓获。
今年4月,检察机关以挪用公款、偷税罪对周业勤提起公诉,以挪用公款、挪用公司资金罪对刘有刚提起公诉。
据检方指控,1992年11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注册成立富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周业勤于1996年4月担任该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
2001年10月,为联合开发硚口经济区“富仕雅庭”项目,周业勤与刘有刚合作成立市富仕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为独立核算单位。通过销售“富仕雅庭”楼盘和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富仕公司取得项目基金1300余万。
2003年至2006年,周、刘两人多次通过“打白条”手段,挪用“富仕雅庭”项目基金1100余万元,先后用于承包缅甸一家赌场,购买门面及偿还个人债务等。其间,周还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挪用公款1400余万元。
另查,2004年至2005年,富仕公司通过瞒报收入,欠税370余万元。
庭审中,周业勤对检方所指控的偷税罪名不持异议,但否认挪用公款。刘有刚则表示自己无罪。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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