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以行贿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成都某机电设备公司负责人雷群英和雷定辉姐弟有期徒刑7年和5年,各处没收财 产550万元和100万元,并对两人非法所得2305万余元予以追缴。
开个公司 非法卖烟贿赂多个烟草公司负责人
据介绍,雷群英和雷定辉系姐弟关系,家住青羊某花园小区。1998年,雷群英在成都成立某机电设备公司,经营机电设备,雷定辉为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据本案承办检察官介绍,雷群英虽然相继注册了多家公司,但所有公司都不具有烟草经营资格。
雷群英自1998年至2003年期间,以成都某机电设备公司等名义,在凉山州烟叶经营权规范前后,采取与当地政府签约或与他人合伙方式,介入当地烟叶经营市场。为便于调运烟草和及时划款,她和雷定辉先后向宁南、会东县等地烟草公司的时任经理行贿,行贿额共计250余万元。
以烟草公司名义卖烟 5年非法经营过亿元
雷群英和雷定辉非法经营烟草一事被群众举报后,引起省公安厅及省烟草部门高度重视,并对此立案调查。2005年5月11日,雷群英和雷定辉被省公安厅刑事拘留。同年6月11日,检察机关对两人予以批捕。
雷群英姐弟俩落网后,相继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原来,雷群英还在2002年以会东县烟草公司名义,在会东县就购进烤烟45605.2担,获利达354.6万余元。
2003年初,雷群英以攀枝花市烟草公司名义,销售给什邡卷烟厂一批烟草,获利1531.3780万元。除了在省内经营烟草外,雷群英还与省外烟草公司合作,她以德昌县烟草公司名义,将烟草销售到杭州等地,销售总额达1523.77万余元,获利419.2万余元。
公诉人指控,雷群英姐弟俩为谋取非法利润,未经烟草专卖部门许可,大肆经营烟草,非法经营额为1.011亿余元,违法所得2305.238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