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经济犯罪>
福建交通厅原副厅长受贿989万元获死缓
时间:2008-03-05 10:27 来源: 点击:
 据新华社电 (记者郑良)来自福建省高院的消息,南平市中院日前对福建省建工集团原党组书记、董事长悦胜利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悦胜利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悦胜利从1996年春节至2006年春节,利用其担任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局长、福建省建工集团董事长等领导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利,并多次非法收受、索取请托人贿赂,受贿总额折合人民币989万元。

  1996年以来,悦胜利历任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局长、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交通厅副厅长,福建省建工集团董事长等职。2006年8月,悦胜利被福建省纪委“双规”,并被移送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07年4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悦胜利受贿案,指定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南平市人民检察院于同年7月向南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