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会计侵吞公款20万买衣服和化妆品 被判刑5年
时间:2008-01-18 11:04 来源: 点击:次
为了“面子”侵吞公款20.6万 爱美的女会计被判刑
记者 韩景玮 实习生 王玮皓
本报讯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女会计陈某却为“美”付出了沉重代价。为了打扮,上班不到5天的她竟利用自己会计兼出纳的特殊身份,先后侵吞公款20.6万元。 1月17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5年。
20多岁的陈某是郑州人,平常爱好打扮,由于没有工作和收入,经常为此入不敷出。2007年7月,陈某应聘到许昌市魏都区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的会计兼出纳。上班没几天,陈某就打起了公款的主意。2007年7月7日晚,陈某将该公司20多万元公款据为己有,她本打算用这些钱买衣服和化妆品,不料很快东窗事发,陈某携公款潜逃。
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区分局经侦大队接到该公司的报案后,经过10多天的缜密侦查,将陈某抓获。陈落网后,20多万元赃款被悉数追回。
法院经审理做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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