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裕安地产公司经理串通投标损公肥私获罪
时间:2008-01-15 10:53 来源: 点击:次
1月14日,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串通投标案,法院一审以串通投标罪判处被告人王世敏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犯罪所得18万元予以追缴。
被告人王世敏原系安徽省来安县裕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其串通投标案因滁州市公安局办理张忠友、张忠宝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而案发。
法院查明,2005年底,来安县工商局委托来安县国土资源局和房产管理局拍卖一宗土地使用权时,王世敏与张忠友、吴本仪(另案处理)以及安徽省天长市天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桂朝(另案处理)等人参加竞标。
2006年1月,王桂朝找方前明(另案处理)帮忙,声称只要不超过140万元就可以接受,差额归方前明。为此,方前明找张忠友协商后,张忠友召集王世敏以及吴本仪、孙仁和(另案处理)等竞买人在一家饭店私下竞标,王世敏报价140万元。张忠友说拍卖会只许王桂朝中标,王世敏只准报价90万元,差额部分大家一起分配,在场竞买人表示同意。
事后,土地拍卖会召开时,王桂朝最终以90万元的价格竞买成功。为此,王桂朝通过方前明交给张忠友50万元,张忠友进行了分配,王世敏分得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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