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竟将钱存在死人名下
棉麻公司“生虫”了
棉花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的重要经济支柱,农六师棉麻公司是否赢利又直接关系着当地的经济发展,谁也没想到,这个棉麻公司“生虫”了。
2007年6月6日,农六师检察分院接到了由兵团检察院领办的关于吕某举报农六师棉麻公司市场销售部原经理黄剑涉嫌受贿的案件线索。举报人吕某向兵团检察院检举,其先后三次送给黄剑现金100多万元及价值约6万元的物品。2006年6月8日,农六师检察分院正式对黄剑立案侦查。
立案后,办案人员分兵三路。一组人员调查关于农六师棉麻公司委托江苏省棉麻公司代销皮棉的情况及南京天力公司的财务账;一组人围绕银行集中查询黄剑家的银行存款及农六师棉麻市场销售部皮棉销售情况;第三组人员集中审讯黄剑。
工作任务分配好后,各办案小组立即分头行动。但紧接着,审讯组就遇到了难题,接连几天的审讯并没有从黄剑口中得到任何信息。在对黄剑家进行搜查的过程中,办案人员也一无所获。接下来,查询组也遇到了难题,经过几天的查询,竟没有从黄剑及其亲属的银行卡上查获任何大额资金的存取记录。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远在南京的外调组传来了好消息:一是从南京天力公司的账上查出,南京天力公司在2004年从农六师棉麻公司获得了230万元的赔付款,而且吕某曾先后两次从农行南京三元巷支行办出了160万元的银行汇票,交到了五家渠农行天山路支行;二是查知黄剑在2004年7月,利用农六师棉麻公司将棉花移库江苏销售的机会,伪造上站费用,从江苏省棉麻公司结回了一笔14万元的差价款,后通过乌市乾泰商贸有限公司经理曲某,将这14万元的差价款倒了出来,占为己有。
他收受的款物去了哪里
外调证据证实:举报事实可能是存在的,那黄剑收受的款物去了哪里呢?经过认真分析后,办案人员开始在纷繁复杂的银行进出款项中寻找突破口。
一张银行存款凭条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这是一张黄剑在2004年中旬曾给吕某打款10万元的凭条,凭条上的账号既不是黄剑个人的,也不是其亲属的。通过调查,该款来源于一个户名是蒋兴兰的人。蒋兴兰是谁?通过将蒋兴兰的身份证号码输入到人口信息网,得出的结论竟是:查无此人!此时,办案人员王俊凭着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分析:蒋兴兰可能是一个已经去世的人,身份证早已被注销了。将蒋兴兰的身份证号输入已注销人员的档案信息中,果然不出所料,蒋兴兰是一个已经死去多年的人。为了查清蒋兴兰的情况,办案人员翻阅了五家渠临近几个派出所近10年的户籍档案,终于查清了蒋兴兰竟是黄剑已去世十余年的母亲。
在查清了蒋兴兰的身份后,办案人员继续深入追查银行存款。艰辛的劳动,终于换取了胜利的果实,蒋兴兰名下一笔笔的大额存取款记录呈现在办案人员的眼前,足足有300余万元!
此时萦绕在办案人员心中的疑团终于解开了,为什么在银行查不到黄剑及其家属的大额存款信息,原来他一直将这些钱存在一个死人名下,为的是逃避法律的制裁。
钱怎么会转到奇台工行
不过,办案人员也有了新的疑问:在2006年6月初,蒋兴兰在五家渠工行存的210万元被转入了奇台工行。而此时,黄剑已被检察机关控制起来了,钱怎么会转到奇台工行?
当时办理这笔业务的人是时任奇台工行副行长的杨某。办案人员意识到,杨某肯定和黄剑有着特殊的关系。通过对杨某的审讯得知:杨某是黄剑的高中同学。是他将蒋兴兰名下的210万元转到奇台工行,黄剑受审后,他和黄剑的亲属黄莺将黄剑的赃款投资到了一家私营运输公司。为了避免损失,办案人员立即冻结了这笔款项,最终追回了这210万元的赃款。
办案人员立即对黄莺进行审讯。黄莺交代了与杨某合谋帮黄剑转移210万元赃款的事实。
当初吕某举报黄剑受贿100余万元,现在查出了黄剑有300余万元的资产,其余的200余万元是什么钱?
原来,黄剑还曾采用一货两卖、多收钱、少开票的办法,贪污棉花销售差价款16万余元;还利用职务便利,将棉花低价卖给商人孙某,再由孙某高价卖出,孙某为感谢黄剑,先后送上120万元的好处费及乌市苏州路价值15万元的楼房一套等犯罪事实。
2007年12月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中级法院对黄剑案进行了公开审判,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黄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黄剑不服,目前已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