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元巨贪杜欣被判无期徒刑
时间:2008-01-09 13:09 来源: 点击:次
记者谭俊灵报道 轰动全省的平顶山市新华区原区委书记杜欣(副厅级)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一案日前有果,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杜欣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公开开庭审理,市中院查明:杜欣利用职务便利,先后217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款共计5506124元、美元25000元及价值3700元电脑1台。分两笔贪污公款共计350000元。杜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有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权等财产共计13674714元、美元41430元,其中有3739566元、美元16430元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市中院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杜欣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杜欣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公开开庭审理,市中院查明:杜欣利用职务便利,先后217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款共计5506124元、美元25000元及价值3700元电脑1台。分两笔贪污公款共计350000元。杜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有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权等财产共计13674714元、美元41430元,其中有3739566元、美元16430元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市中院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杜欣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杜欣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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