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开庭审理
时间:2007-12-14 09:45 来源: 点击:次
中新网柳州12月13日电 (记者蒙鸣明)广西首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今天上午在广西柳州市柳江法院开庭审理,柳州汉森机械公司总工程师李某因收受他人贿赂、泄露商业机密被柳州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悉,这是今年十一月六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实施后,广西首例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起诉的案件。
据悉,这是今年十一月六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实施后,广西首例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起诉的案件。
据了解,具有农业机械研究方面专长的李某于二OO五年受聘于柳州汉森机械公司,担任该公司研发新型甘蔗收割机技术总工程师。二OO六年三月,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型甘蔗收割机的研制获得成功,其广阔的市场前景被业界一致看好,汉森公司随即注册国家专利技术,并开始投入生产。
今年一月,汉森公司在广东佛山发现一台甘蔗收割机在田间作业,经勘察,发现该台收割机的技术全部采用汉森公司的专利技术,于是向柳州警方报案。柳州警方通过技术手段,侦破了李某将甘蔗收割机技术泄露给广东佛山科泰公司的案件。
据柳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介绍,李某以妻子的名义与佛山科泰公司签定协议,由他提供甘蔗收割机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并每周利用休息日到科泰公司指导生产,佛山科泰公司则为李某开出年薪四十万人民币、提取销售利润百分之六及在珠海市区购买一套商品房的条件。
协议签订后,李某做起了商业间谍,一面继续在汉森公司上班,却偷偷通过电子邮件把图纸和技术资料传给科泰公司,每逢周末,李某则乘坐飞机到佛山公司指导生产。直到案发,李某收受贿赂近四十万元人民币。
柳州检察院认为,李某身为汉森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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