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经济犯罪>
云南瑞丽市经济局原副局长被判刑十年
时间:2007-12-12 09:28 来源: 点击:
    云南省瑞丽市经济局原副局长(主持工作)李小平贪污、受贿案,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小平因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今年50岁的李小平在担任瑞丽市经济局副局长、党总支书记兼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负责国企改革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6万元,非法收受他人钱物人民币45.6万元。

    一审宣判后,李小平表示服判,没有上诉。(通讯员刘德安王翠云)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