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职务之便受贿31万 瑞安一科长判监7年
时间:2007-12-09 01:18 来源: 点击:次
温州网讯:瑞安市安阳新区建设管委会规划建设科原科长洪某,非法收受他人现金31万余元。近日,瑞安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2001年至2002年期间,洪某先后担任瑞安市安阳管委会综合科科长及瑞安市安阳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科科长。他利用职务便利,在设计项目的承揽、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款支付及扩初设计的会审、施工图的审核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现金共计3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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