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一公墓管理处主任受贿领刑
时间:2007-11-20 11:05 来源: 点击:次
11月14日,由河南省安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安阳市韩陵山公墓管理处原主任刘跃书受贿案一审有果。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刘跃书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法院审理查明:刘跃书在任安阳市韩陵山公墓管理处主任期间,非法收受石料供应商连家来(另案处理)行贿款11.6万元用于偿还他人欠款。 (通讯员赵晨光张海顺)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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