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员挪用千万元巨款用于赌博
时间:2007-10-20 10:08 来源: 点击:次
某银行票据管理员古大中,两年内挪用银行公款1557万元用于赌博,结果全部输光光。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古大中有期徒刑13年。
挪用公款1557万
古大中,37岁,广东省新丰县人。据指控,2004年11月至2006年11月,古大中在任某银行广东省分行运行部票据业务管理员期间,利用管理票据业务清算入账的职务便利,伪造银行进账单,采用后一笔资金填补前一笔资金的手法,先后挪用人民币1557万元从事赌博活动,至案发时仍未归还。
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古大中的这一做法一直都没有被发现。他共用上述方法挪用了70多笔资金。由于要用后一笔资金去填补前面的空缺,所以后一笔资金肯定要比前一笔挪用资金的数目要大,因此被挪用的资金就如同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直至最后一笔资金的数目达到了1557万元。
一审获刑13年
2007年10月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此案,古大中在庭上交代,被挪用的资金都被他用于去澳门赌博,他每个月都要去三四次,每次都是周六、周日去。古大中说,每次他都想赢钱填补漏洞,但却越输越多,最后“全部都输光了”。2006年11月省行监察室发现问题,找古大中谈话,此时古大中仍然有200万元的筹码存在澳门的赌场。
案发后,古大中认罪态度好,其辩护律师表示,古大中的母亲患有绝症,在需要承担巨额医药费的同时,还凑出了15万元用于归还被挪用公款,希望法庭能够在量刑时考虑这一点。
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古大中挪用公款罪罪名成立,但鉴于其认罪态度好,依法做出上述判决。古大中当庭表示,自己将不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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